畢業(yè)論文題目:現階段我國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研究
中國政府職能轉變自然需要借鑒西方市場制度下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模式。但經濟轉型國家政府職能轉變的實踐以及我國改革的歷程表明,經濟轉型的復雜性以及我國國情的特殊性,決定了有關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研究應該建立在客觀的認識前提之上。經濟轉型的復雜性對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影響、政府職能轉變所需要的相應制度支持、我國經濟轉型的經濟社會發(fā)展起點和特有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應該成為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研究的基本認識前提。堅持這些基本認識前提,將有助于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理論研究更加趨于理性和客觀。國際經濟環(huán)境和國內發(fā)展階段的重大變化,迫切要求我國經濟加快轉型升級,而導致經濟發(fā)展不可持續(xù)的突出矛盾,如部分商品和要素價格扭曲、經濟結構和發(fā)展方式不合理、部分產能過剩、地方債務和金融風險積累、生態(tài)環(huán)境惡化等,都與政府對資源配置干預過多和干預不當、市場功能發(fā)揮不夠密切相關。
《決定》將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修改為“決定性作用”,雖然只有兩字之差,卻是新的理論概括。“決定性作用”的表述,在理論上更為明確,對于現階段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導更有針對性,是我國改革理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重大發(fā)展。這個新表述有利于進一步在全黨全社會樹立關于政府和市場關系的正確觀念,有利于進一步解放和發(fā)展生產力,進一步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條主線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將開創(chuàng)我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并進一步發(fā)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帶動各個領域的改革全面深化。
1政府在市場經濟下的作用
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guī)律。我國絕大多數經濟領域的資源配置已基本上通過市場進行。但是在生產、建設、流通、消費等環(huán)節(jié),資源配置違背價值規(guī)律要求導致資源低效配置乃至嚴重浪費的現象還十分普遍。其根本原因在于現行經濟體制仍然存在不少束縛市場主體活力,以及干擾、阻礙市場和價值規(guī)律起決定性作用的體制機制障礙。
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決定》提出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各項部署,對于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激發(fā)全社會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活力,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促進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總的來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有利于最大限度激發(fā)各類市場主體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活力;有利于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xù)發(fā)展;有利于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建設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政府,有利于推動我國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在廣度和深度上進一步融入經濟全球化。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非否定或削弱政府的作用,而恰恰是要更好地發(fā)揮政府作用。在西方發(fā)達國家,政府干預的對象是市場功能充分發(fā)揮的成熟市場經濟,與之不同的是,市場經濟在我國尚未得到充分發(fā)展;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起始點,不是自由競爭和發(fā)達的市場經濟,而是政府高度干預的計劃經濟;當前改革開放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也仍然是進一步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解決政府對經濟干預過多和干預不當問題。因此,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不是說市場是萬能的、可以把一切交給市場、所有領域都市場化,更不是認為政府對市場可以撒手不管。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市場監(jiān)管都不是要弱化市場作用,更不是要取代市場作用,而是要彌補市場失靈,并為市場有效配置資源和經濟有序運行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也要發(fā)揮政府的經濟職能和重要作用。而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wěn)定,加強和優(yōu)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jiān)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xù)發(fā)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2.市場經濟轉型需要政府改變職能
關于政府職能轉變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討是我國經濟轉型進程中的重大課題,這不僅是因為政府職能轉變是經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的先決條件,更因為政府職能轉變的實際效果是影響我國經濟社會能否實現科學發(fā)展的關鍵變量。目前國內外學界有關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研究存在一種值得注意的研究路徑,即以西方新自由主義理論背景下的“華盛頓共識”為研究視角,按照西方市場制度下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模式來解讀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實踐。這種研究得出的理論觀點和政策主張一般認為,中國政府的市場化改革并沒有充分發(fā)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功能,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權力過于集中,抑制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因而中國政府應效仿西方發(fā)達國家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模式,實行經濟自由化與政治民主化改革。如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威廉•鮑莫爾等人在《好的資本主義壞的資本主義》一書中基于經濟組織方式、政府經濟職能的界定等因素的區(qū)別,將經濟發(fā)展意義上的“資本主義”分別歸納為“國家主導型資本主義”、“寡頭型資本主義”、“大企業(yè)型資本主義”和“企業(yè)家型資本主義”四種類型。在他們看來,最能實現經濟長期增長的是一種企業(yè)家型經濟體制和大企業(yè)型經濟體制的混合體。據此,他們對中國經濟轉型以來的國家導向型發(fā)展模式進行了評析:“即便是中國大陸過去20年里經濟實力的增長,也不能說明國家導向對經濟增長非常必要……”①此外,他們還指出: “印度、中國的發(fā)展證據表明,國家導向并非像其倡導者所認為的那樣,是加速經濟增長既快又好的手段。相反,經濟之所以增長,是因為個人以及他們創(chuàng)建的企業(yè)把勞動力、資本和技術轉化為國內外消費者希望和愿意購買的產品與服務,從而為經濟增長提供了發(fā)動機。”②由此可見,鮑莫爾等人對中國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fā)展模式的可持續(xù)性似乎持一種比較悲觀的態(tài)度,也就是中國政府的職能轉變并沒有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
客觀而言,鮑莫爾等人的研究不無道理,因為順應市場化改革的要求推進我國政府職能轉變是實現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根本任務,建立有限與有效政府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目標。但就我國經濟轉型的性質、任務以及面臨的國際、國內環(huán)境的特殊性來說,以“華盛頓共識”來詮釋中國政府職能轉變顯然忽視了“經濟轉型”國家實行大規(guī)模制度變遷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華盛頓共識”并不能解決經濟轉型國家所面臨的問題和矛盾,其在拉美國家以及俄羅斯、東歐等轉型國家的失敗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事實上,由于中國國情的特殊性,中國經濟轉型進程中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既不同于西方發(fā)達國家,也不同于新興工業(yè)化國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并不存在某種簡單明了的模式或最優(yōu)化的道路”③。正如提出“北京共識”的美國著名學者喬舒亞•雷默所指出的: “中國改革和發(fā)展的成功之處就是沒有遵從‘華盛頓共識’,而是找到了最適合自己國情的發(fā)展道路。”④喬舒亞•雷默的研究既肯定了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路徑及其效果,同時實際上也是對中國政府所采取的轉型制度與政策設計的認可,這其中當然包括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獨特性。因而,理性研究經濟轉型進程中我國政府職能轉變,以西方市場制度下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模式作為借鑒自然很有必要,但更須結合經濟轉型國家經濟轉型的特殊性、市場經濟的發(fā)展階段、原有的制度體系和具體國情,并以此作為解讀與評析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特征、問題及發(fā)展趨向的基本認識前提。只有這樣,有關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理論研究才能與實踐發(fā)展趨于一致,研究所得出的理論觀點和政策主張才能有助于市場化改革基礎上的我國各級政府與市場的良性互動。
3.對經濟轉型國家政府職能轉變的考察
廣義而言,“經濟轉型主要是指前蘇聯(lián)、東歐以及中國等國家在20世紀后期所進行的轉變傳統(tǒng)的以國有制為基礎的中央集權計劃經濟體制,從而讓市場在經濟發(fā)展的過程中發(fā)揮更大驅動作用的一場大變革”⑤。經濟轉型的根本目標在于用市場經濟體制取代計劃經濟體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地位,決定了經濟轉型國家需要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原則來打破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全能型政府模式,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有限與有效政府,因而經濟轉型國家面臨的最根本任務之一就是轉變政府職能,并在政府職能轉變的基礎上建構和培育有利于市場機制有效運行的制度體系。
前蘇聯(lián)解體后,俄羅斯領導層全盤接受了“華盛頓共識”所倡導的市場化與自由化理念。“為了施行激進的改革,俄羅斯的領導層認為只有廢除國家、政府對經濟的干預作用才能使自由市場經濟模式建立起來,于是政府對經濟的調控成為計劃經濟的同義語而遭到冷遇和貶低。”由于大規(guī)模地弱化并取消了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結果使俄羅斯經濟遭到重創(chuàng)并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與俄羅斯一樣,前社會主義國家的波蘭、匈牙利、捷克等國受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烈的政治與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在經濟轉型初期也采取了否定政府作用的做法,結果無一例外地使經濟社會發(fā)展一度處于無序和失控狀態(tài),造成了經濟轉型中的“體制真空”現象。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體制真空’現象的形成固然首先要歸咎于臭名昭著的‘休克療法’,但是與轉軌初期波、匈、捷等國在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否定政府的傾向也不無關系。”進入21世紀以來,俄羅斯前總統(tǒng)普京在其當政期間面對俄羅斯經濟社會發(fā)展出現的挫折與危機,果斷糾正了其前任排斥政府作用的治國理念與政策取向,強調要以“‘強有力的國家’和‘有效的經濟’作為其執(zhí)政的基本取向”。由此,俄羅斯的經濟與社會發(fā)展逐漸從低迷狀態(tài)走出,呈現出良好的發(fā)展態(tài)勢。不難看出, “強有力的國家”與“有效的經濟”其實質就是將強有力的政府作用與市場經濟體制相結合。與此同時,波蘭、匈牙利、捷克等經濟轉型國家在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時也逐步擺脫了市場原教旨主義的影響,政府作用開始理性回歸,經濟發(fā)展走向有序和穩(wěn)定。
由上述經濟轉型國家在轉型進程中政府職能轉變的演進及效應,我們可以得出經濟轉型國家實行政府職能轉變的如下理論思考:首先,經濟轉型國家的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處理,不能全盤接受西方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則,而要充分考慮到本國的具體制度現實。按照熱若爾•羅蘭的說法,“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是一個以既定的制度體系作為出發(fā)點的過程,轉型的后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作為轉型出發(fā)點的初始制度體系。其他國家的制度不能輕而易舉地照搬或模仿,生搬硬套可能會產生預想不到的后果”。這表明經濟轉型國家政府職能的轉變,必然要受到計劃經濟體制以及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制度的影響。如果忽視轉型的初始狀態(tài)與約束條件,一味地按照市場原教旨主義所信奉的政府與市場關系準則來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并不一定能夠保證經濟轉型的成功,反而可能導致經濟衰退與社會秩序的混亂。事實上,即使是發(fā)達市場經濟國家,由于各國制度基礎不同,對政府與市場職能邊界的處理也有不同模式,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經濟轉型國家大多是后發(fā)工業(yè)化國家,這些國家市場經濟體制所需基礎設施的建立、工業(yè)化進程的推進不能純粹通過市場機制的自發(fā)演進,在經濟發(fā)展的特定時期,一個富有權威并能制定正確發(fā)展政策的政府,對于國家的發(fā)展尤為必要。再次,由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是一個多層次、多領域、整體性的大規(guī)模的制度變遷運動,處于這一制度變遷過程中的轉型國家也常常具有其他處于制度均衡狀態(tài)的國家所不具備的一些不穩(wěn)定和不確定性的特征”⑩,加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實踐既無先例可循,也無理論可鑒,因而對于有著深厚計劃經濟背景與特殊國情的經濟轉型國家來說,有效地界定政府與市場在經濟發(fā)展中的職能邊界,更是一個十分復雜并需要長期探索與實踐的課題。
4.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研究的基本認識前提
基于對經濟轉型國家政府職能轉變的考察及思考,筆者以為,當前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研究,在借鑒西方市場制度的理論分析框架的同時,更應關注與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密切關聯(lián)的一些現實與歷史因素。只有密切結合這些歷史與現實的因素來進行研究,并以此作為解析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認識前提,有關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研究才能更加趨于理性和客觀。
4.1經濟轉型的復雜性決定了政府職能轉變將是一個長期和艱巨的過程
“轉型國家不僅要把發(fā)達市場經濟國家在幾百年間分階段完成的職能‘畢其功于一役’,而且還要解決幾十年計劃經濟遺留的大量歷史問題,此外還要面對世界經濟發(fā)展新趨勢的挑戰(zhàn)。”因此,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是一個長期和艱巨的歷程,這一時期的政府職能轉變也充滿了艱巨性和復雜性。經濟轉型之所以是一個長期的歷程,基本原因就在于三個方面:一是就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經濟轉型所要達到的目標來說,由此可見,與政治體制轉型密切相關的政府職能轉變是所有轉型國家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zhàn),中國同樣也不能避免這樣的挑戰(zhàn)。中國在走向市場化的過程中,在經濟體制、社會形態(tài)、政治體制和對外開放四個方面的轉型都取得了不俗的業(yè)績,但相對于經濟市場化進程而言,政府職能轉變還僅僅是初步的,這是經濟轉型國家在發(fā)展中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經濟轉型三十多年來,我國經濟在取得高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亟須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如經濟增長的不平衡、社會沖突加劇、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破壞和資源的浪費等,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政府職能在市場制度框架內進一步轉變與改革,使市場機制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發(fā)揮主導作用。
4.2政府職能轉變需要一系列制度改革的支持和互補
從制度變遷的視角來看,經濟轉型進程中我國政府職能轉變是以政府職能轉變?yōu)楹诵牟ㄆ渌涮字贫雀母锏拇笠?guī)模系列制度變遷,即我國政府職能轉變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的支持與配合,如中央與地方利益關系的調整、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產權制度改革、契合市場化要求的法制基礎設施的構建以及以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等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改革等。如果沒有這一系列制度改革相配合,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即使再清晰,也將步履維艱。誠如日本著名經濟學家青木昌彥等人所言:“一個體制中的各種制度具有戰(zhàn)略互補性,某一項或某幾項制度發(fā)生變革,其他的制度要么進行相應的變化,要么就會與新制度不相配合,對新制度的實施產生阻礙。”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與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具有互補性的上述相關制度改革盡管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與建立成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這在相當程度上影響著我國各級政府職能轉變的實際進展。如改革以來中央與地方利益關系的調整,為了克服“藏富于地方”的中央與地方利益關系,從而增強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1994年實施了分稅制改革,實現了中央政府對國家財政的絕對控制,但這又使得地方政府在追求地區(qū)利益最大化目標的驅使下與中央政府展開了或明或暗的博弈,使得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關系陷入了另一種“困境”。實踐表明,這種利益關系“困境”不僅導致地方政府無法走出在職能行使上 “越位”和“缺位”的怪圈,而且使得中央宏觀調控戰(zhàn)略難以在全國各區(qū)域得到有效實施。這不能不說是社會公眾法治意識淡薄所致。鄭永年在論述中國政治與經濟發(fā)展的經驗時指出:“在法治不能有效運作的情況下,如果要追求經濟發(fā)展,通過政治與行政手段來保護產權就變得不可避免。”這實際上間接肯定了我國地方政府在法制基礎設施尚不成熟的情形下履行政府職能的靈活性和有效性。當然,其他諸如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務制度和省直管縣體制等一系列制度改革的復雜與滯后,也制約著我國政府職能的轉變,使得當下我國各級政府職能的定位與履行既不同于傳統(tǒng)計劃經濟體制,又區(qū)別于西方國家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職能模式。可見,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界定清楚政府與市場的職能邊界,并在此基礎上實現自身職能的轉變,一方面取決于政府自覺進行角色的轉換,同時也取決于相關制度改革的推進。
4.3我國經濟轉型的經濟社會發(fā)展起點
政府職能轉變本質上是一種制度變革與創(chuàng)新,“盡管進行改革和制度變革的原則是具有一般性的,但是好的改革路徑必須與本國的具體國情相適應。因為制度轉型的過程是非常復雜的,我們對它的理解也還十分有限,因此,改革的政策建議不應該試圖將某一個特定的模式強加于所有國家”。即政府職能轉變的使命不僅在于通過職能結構的重塑為市場化的順利推進開辟道路,而且還內在地蘊含了通過行政推動發(fā)展經濟的重要責任,因此試圖按照先驗的市場制度原則和先行工業(yè)化國家的政府職能實踐來框限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取向是非理性的。總之,改革之初市場化與工業(yè)化同時并舉的經濟社會發(fā)展起點決定了我國政府職能轉變有著自身獨特的內容與演進路徑。沿著這個邏輯起點,我們就不難理解經濟轉型以來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一些具有“中國特色”的現象,如貫穿于改革進程中的“強政府”與“強市場”的協(xié)同作用、地方政府對經濟建設的行政干預、政府在改革初期對于經濟職能的過分關注等。
結論
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實際上就是在資源配置中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還是政府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35年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始終是圍繞著正確認識和處理政府(計劃)和市場的關系這一核心問題展開的。由于市場機制作用具有一定的自發(fā)性、盲目性,市場主體為獲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可能與社會利益發(fā)生沖突,政府必須加強市場監(jiān)管,維護市場秩序,解決市場外部性問題,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以及勞動者、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等權益。政府還必須采取(lunwen.cnrencai.com)反對壟斷和不公平競爭的經濟性規(guī)制,保障競爭公平和消費者利益。尤其重要的是,由于市場機制不能很好地解決公共產品供給和收入分配公平問題,政府必須加強和優(yōu)化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維護和規(guī)范由市場形成的初次分配秩序,并通過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手段對收入再分配進行合理調節(jié),防止收入分配差距過大,促進共同富裕,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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