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越來越先進的今天,人們對非物質文化的了解越來越少,下面是關于陽泉市非物質文化保護的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精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增強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促進經濟、社會、文化的全面協調發(fā)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此,民革陽泉市委今年3月,組織部分黨員對陽泉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陽泉市是地處太行山的一個山城,獨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獨特的歷史文化,形成了獨具特色和內容與形式完美統(tǒng)一的豐富文化資源。目前,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大致分為六大類:一是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傳統(tǒng)競技與雜技。主要有武術社火、故事火、牛斗虎等。二是歷史悠久、盛傳全市的民間民俗。主要有平定風秧歌、跑馬、平定城柏井古廟會上會迎駕與祈雨等。三是傳統(tǒng)手工技藝。主要有刻花瓷制作工藝、平定砂貨制作工藝、琺花瓷制作工藝等。四是道具簡單、輕便靈活的說唱藝術。保存至今的說唱藝術主要有陽泉評說。五是源遠流長、內容豐富的民間舞蹈。主要有文迓鼓、武迓鼓等。六是歷史悠久的民間文學,主要有趙氏孤兒傳說、浮山女媧補天的傳說等。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與開發(fā)利用并重,通過各種活動大力傳承和發(fā)揚非物質文化遺產,使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fā)和保護工作有序進行。一是全面普查整理,精心申報保護名錄。2006年以來,我市開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調查研究,將搜集整理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記載下來。同時按照國家、省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要求,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對市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情況進行了全面普查,編輯出版了各種資料。2008年10月市政府正式公布了申報第二批省級7項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在此基礎上,平定武迓鼓成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保護計劃,確定了保護單位,明確了項目普查、申報責任人,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得到深入有序地開展。二是加大培訓力度,積極傳承民間藝術。為了把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效地保護和傳承下去,有效地繼承和發(fā)揚傳統(tǒng)民俗文化,采取集中培訓骨干的方式,多次舉辦培訓班,培訓民間藝人。三是舉辦多種活動,壯大民俗文化隊伍。為了進一步發(fā)展壯大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人才隊伍,每年春節(jié),都舉辦社火匯演、評說展演。今年元宵節(jié)期間,還舉辦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活動。通過舉辦各種活動,使各類民俗文化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發(fā)展壯大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隊伍。
二、陽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陽泉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的文化生態(tài)環(huán)境急劇改變,資源流失狀況嚴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傳于民間,由于歲月的流逝和現代生活方式的沖擊,使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滅絕和瀕臨滅絕。民間文化的繼承后繼乏人,一些傳統(tǒng)技藝面臨滅絕。許多民間藝術屬獨門絕技,口傳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絕藝亡。目前我市掌握一定傳統(tǒng)技藝的民間藝人為數不多,或年事已高,或生活困難,他們掌握的工藝技藝隨時都在消失。如平定的制糖工藝、傳統(tǒng)平定菜的制作工藝等正在消失,麻糖、黑豆糖、拐棍糖已完全在市場消失,其制作工藝已經失傳,平定傳統(tǒng)菜的風味已不再正宗,F在會耍社火、馬尾猴的人已不多了,年輕人沒人能獨立表演。喜歡并會唱平定民歌的民間藝人基本上都在七十歲以上,而且基本都沒有傳承人。
2、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有待提高。有關部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不強,沒有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當前條件下加速消亡的現實,認識不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屬于“不可再生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不足。
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專業(yè)人才隊伍需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一門新的學科,而目前我們從事這項工作的專業(yè)人員不“專”,都是從其他專業(yè)抽調過來的,這種情況就會導致我們在做這項工作時缺乏必要的專業(yè)知識。
4、機構、編制、經費困難的問題。一是沒有專門工作機構。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豐富,涵蓋面廣,開發(fā)和保護工作量大,需要有專門的工作機構來負責。二是普查設備落后。近年來,我市先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普查,但普查手段落后,缺少先進的攝錄設備,導致普查中文字性的多,圖像、聲音等有形的資料少。三是經費緊缺。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需要足夠的經費保障。由于經費緊張,使應征集的資料不能完全征集回來,對編輯出的相關資料不能出版發(fā)行,不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
三、加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思考和建議
1、加強宣傳,充分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是要通過開展具有陽泉地域特色的民間傳統(tǒng)節(jié)日、節(jié)會等節(jié)慶活動,表演豐富多彩的民俗風情和傳統(tǒng)技藝,發(fā)揮非遺項目在彰顯遺產價值、提升城市形象方面的作用。二是要利用新聞媒體、網站的宣傳教育和信息交流功能,加強對非遺保護的教育和引導,提高市民對非遺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三是開展陽泉評說走進中小學校園活動,提高學生文化素質。
2、理順管理體制,完善非遺保護工作機構。設立陽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中心設在市群眾藝術館,與市群眾藝術館合暑辦公。同時應理順體制,明確其職能,增強行政管理和指導協調功能。
3、建立高效完備的保護機制。市有關部門要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保護計劃。對每個項目要按照其自身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保護計劃,使保護工作能夠落到實處。要加強對代表性傳承人和保護,要對傳承人進行登記、建立檔案,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傳承。
4、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人才隊伍建設。通過舉辦培訓班、外出學習等形式,提高現有專業(yè)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yè)務水平,大力培養(yǎng)專門人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智力支持。
5、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經費投入,辦公經費要逐年提高。除財政撥款外,還應通過宣傳鼓勵個人、企業(yè)和社會團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行資助。
6、在保護中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yè)化的新路子。要進一步挖掘砂貨制作、刻花瓷制作等傳統(tǒng)手工技藝的潛力,鼓勵和支持民間藝人大膽創(chuàng)新,使傳統(tǒng)手工技藝從自給自足型向市場需求型轉變,成為傳承非物質文化產業(yè)的一個重要手段。
7、市政府要研究設立市、縣(區(qū))非遺保護專項政府獎勵資金。市、縣(區(qū))應建立相應的專項獎勵資金,對各級各類獲獎的非遺作品和扶持項目,實行政府獎勵和資助。
8、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要鼓勵家族傳承。可通過命名、頒發(fā)證書提供資金扶助及制定優(yōu)惠政策等方式,解決繼承人的困難和后顧之憂,拓展非遺保護的傳承方式,使其代代相傳。同時研究制定繼承人的吸引和培養(yǎng)制度。針對現在繼承人后繼乏人的狀況,市政府要提供優(yōu)惠條件和政策,實行師帶徒的工資待遇和補貼標準,把傳承項目成效與獎勵掛鉤,激發(fā)更多的年輕人參與非遺傳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