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縣紀委、縣監(jiān)察局、縣財政局文件xx精神,我局高度重視“小金庫”治理工作,在2013年10月9日下午召開的局務會上共同學習文件,認真領會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了治理對象、范圍、內容、重點、方法步驟、時間節(jié)點。
通過認真自查,我局沒有“小金庫”行為。不存在違規(guī)收費、罰款及攤派而設立“小金庫”;不存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不存在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不存在經營收入未納入規(guī)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不存在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不存在以假發(fā)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不存在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更不存在利用“小金庫”資金發(fā)放津補貼的行為。
對以上自查結果,局主要領導在機關干部職工會上進行了通報,并在此基礎上組織相關人員填寫《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局長、財會人員等在《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上承諾簽字,確保上報材料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