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涉企收費自查報告
近日發(fā)改委發(fā)布的《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方案》,確定7月15日起,對于國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本文將介紹縣級涉企收費自查報告。
縣級涉企收費自查報告第一篇:
市政府昨日上午召開治理整頓亂收費減輕企業(yè)負擔工作會議,部署開展治理整頓涉企收費,進一步減輕企業(yè)負擔,促進我市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近年來,我市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清理整頓亂收費,并逐步取消和合并了一批收費項目,但至去年年底,屬于國家和省立項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仍有266項,在我市發(fā)生的有172項,還不包括一些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中介服務機構向企業(yè)收取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63類。
市政府要求各收費單位開展自查,規(guī)范本單位和本系統(tǒng)的收費行為,進一步完善收費公示制度,做到收得清楚,企業(yè)交得放心;通過自查自糾并退還違規(guī)收費的單位可從輕處理,對瞞報、不按要求開展治理整頓、頂風違紀亂收費的單位,除了責令限期整改、追繳亂收資金、公開通報、追究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領導行政責任外,對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縣級涉企收費自查報告第二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縣政府委托,現(xiàn)將肥東縣涉企收費清單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建立涉企收費清單制度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省級涉企收費清單制度的通知》(皖政辦〔2014〕21號)、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市級涉企收費清單制度的通知》(合政辦秘〔2014〕133號)的要求,2014年9月28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召開建立本縣涉企收費清單工作會議,研究部署縣涉企收費清單工作,由縣物價局牽頭,對縣直各單位涉企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保證金、抵押金)開展自查。按照“誰收費、誰主管、誰清理”的原則,部門管理機構、事業(yè)單位的收費,由主管部門一并負責自查;實行資質管理的各類中介機構、專業(yè)服務組織的收費,由核發(fā)該資質的縣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在清理涉企收費過程中,堅持按照保留、取消、緩征和放開的原則,采取上下聯(lián)動、嚴格把關、不留死角,要求在2014年10月30日前將自查報告及報表上報。在各單位自查基礎上結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費清單內容,由縣法制辦、監(jiān)察局、財政局、物價局組成人員聯(lián)合評審以后,于2014年12月初在肥東縣門戶網站公布了涉企收費清單征求意見稿。通過廣泛征求意見,并報送合肥市涉企收費清單工作辦公室審核后,于2014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肥東縣縣級涉企收費清單,在肥東門戶網站公示了涉企收費清單的全部內容,自201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涉企收費清單由4項內容組成,分別為:
(1)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涉及16個部門共計34項,比省級的62項減少28項,減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個部門共計12項,比省級的19項減少7項,減幅37%)
(3)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收費(涉及17個部門共計45項,比省級的80項減少35項,減幅44%)
(4)政府性保證金、抵押金(涉及7個部門共計5項,比省級的9項減少4項,減幅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