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yè)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范本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yè)的投資者。
私營企業(yè)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范本
股東各方:
甲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xié)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范圍:酒店賓館住宿業(yè)務
3、注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注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現(xiàn)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現(xiàn)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現(xiàn)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xié)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 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并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tǒng)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后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過并執(zhí)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xié)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zhí)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注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 日
私營企業(yè)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范本
本協(xié)議基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xié)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根據(jù)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婧献骰A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伙經營企業(yè);
、诠咀∷鶠椋篲________;
、酃镜姆ǘù砣藶椋篲________;
④本協(xié)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xié)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xié)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xié)議》作為本協(xié)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xié)議為基準;
、薇緟f(xié)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2012080001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xié)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fā)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yōu)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jié)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xié)議書》的規(guī)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guī)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tǒng)一賬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guī)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guī)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合同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jié)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shù)以上(不包括半數(shù))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jiān)事召集,執(zhí)行董事主持,執(zhí)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zhí)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只設執(zhí)行懂事和監(jiān)事。
第一節(jié) 執(zhí)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zhí)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zhí)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zhí)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zhí)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合同的規(guī)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zhí)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guī)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yè)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yè)行為,或從事?lián)p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guī)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jié)有關董事義務的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監(jiān)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jù)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guī)定。
第九章 監(jiān)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jiān)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guī)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jiān)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yè)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找婪ㄐ计飘a;
(四)違反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xù)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zhèn)鶛嗳?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私營企業(yè)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xiàn)住址:×市(縣)×街道(鄉(xiāng)、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yè),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yè)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條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yè)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y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xù)和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xiàn)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xié)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yè)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xié)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xié)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私營企業(yè)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相關文章:
私營企業(yè)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精選3篇)02-20
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12-28
多人合作股東協(xié)議書08-26
股東的合作協(xié)議書05-01
股東合作的協(xié)議書范本02-13
餐飲股東合作的協(xié)議書01-20
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12-23
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06-19
股東合作協(xié)議書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