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引導語:為了完善我國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國民居住生活條件,我國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要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但部分國民對于公積金政策不是很清楚,不想繳存公積金。
公積金取現(xiàn)條件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xù),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一、公積金提取類型
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xù),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nèi)留10元的全部。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diào)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注意事項
職工騙提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如果沒有成功,本人認識到錯誤并積極配合調(diào)查處理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被凍結1年;如果已經(jīng)成功,但積極退還了騙提金額,并配合調(diào)查的,將凍結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2年;如果騙提成功后,且超過規(guī)定時間仍拒絕退還,不配合相關調(diào)查處理且態(tài)度惡劣的,屬于挪用性質,將按照我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職工符合規(guī)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jīng)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jīng)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xié)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guī)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jīng)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jīng)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fā)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yè)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二、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zhí)崛∽》抗e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xié)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guī)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yè)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qū)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guī)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三、公積金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xù)后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四、公積金提取流程
方法介紹:
購房公積金提取
1、一手房提。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xié)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fā)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
(1)房產(chǎn)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xié)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jù)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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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自住房租金、物業(yè)費等用途均可提公積金
“修訂送審稿”擬放寬提取條件,滿足這些條件均可提取公積金:
第一,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
第二,離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第六,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職工有以上六種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其中,因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四種情況可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條例》規(guī)定,只要滿足下面這些情況,就可以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第一,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
第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第三,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第四,支付自住住房物業(yè)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個體戶也可繳存公積金
修訂稿還規(guī)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都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
繳存金額“限高保低”
修訂稿明確,公積金繳存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shù)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以職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單位就業(yè)人員的平均工資為參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騙貸住房公積金或被處3倍罰款
新條例不僅僅放寬了提取條件,還針對騙提騙貸公積金的現(xiàn)象加大了處罰力度。條例規(guī)定,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騙提騙貸,將被責令退回,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送審稿明確,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并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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