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如何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東莞政府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效益不佳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但部分用人單位不清楚如何申請?不知道申請需要哪些資料等等。
【辦理業(yè)務】: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緩繳
【承辦機構】: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辦事處
【咨詢電話】:0769-22337172
如何申請降低東莞公積金繳存比例
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資料:
1、書面申請;
2、由具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反映單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請前一個月利潤明顯下降的會計報表;
3、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已在單位公告欄公示7日的會議決議書。
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流程:
1、單位經(jīng)辦人攜帶填寫好的一式三聯(lián)《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申請表》到公積金中心審核;
2、單位憑經(jīng)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lián)《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調整,公積金承辦網(wǎng)點經(jīng)辦柜員核對后調整單位及職工月匯繳額。
怎樣申請緩繳東莞住房公積金
申請緩繳公積金資料:
1、書面申請;
2、由具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反映單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請前一個月持續(xù)虧損的會計報表;
3、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已在單位公告欄公示7日的會議決議書。
申請緩繳公積金流程:單位憑經(jīng)公積金中心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lián)《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緩繳手續(xù)。
【溫馨提示】
1、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須在規(guī)定范圍內。
2、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到期需繼續(xù)緩繳的,單位應當在到期前30日內按照首次申請程序辦理續(xù)延手續(xù)。
3、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單位經(jīng)濟效益好轉后,應當恢復正常繳存并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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