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2017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職工符合規(guī)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jīng)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jīng)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xié)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guī)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jīng)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jīng)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fā)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yè)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住房公積金該怎樣提取
前提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guī)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二)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qū)定居的;
(三)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五)離休、退休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yè)的;
(十一)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fā)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十二)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溫馨提示:如有變動,請以本地官網(wǎng)為準
【2017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材料】相關文章:
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材料12-05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材料02-12
公積金提取需要材料02-12
提取公積金需要材料02-11
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02-12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02-10
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02-14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02-12
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02-13
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