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積分落戶政策細則解讀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shù)囊环N社會和經(jīng)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天津積分落戶政策細則解讀,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16天津積分入戶分值表增加項
在增加的加分項中,對參加住房公積金的,每年積2分;結(jié)合我市“雙創(chuàng)”工作,對“擁有有效中國發(fā)明專利的”申請人加20分;
對立功退役軍人最高加20分:退役軍人榮立三等功(5分);二等功(10分);一等功(20分)。
同時,對原不具操作性的減分項內(nèi)容進行修改,增加了“持證人5年內(nèi)有申辦積分入戶時提供虛假信息記錄的',減30分”等3個減分項。持證人有信用不良記錄的減30分
1、持證人5年內(nèi)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減30分
2、持證人5年有申辦積分入戶時提供虛假消息記錄的(包括虛假學(xué)籍、學(xué)歷、專業(yè)、就業(yè)、住房、投資、納稅證明等),每次減30分;
3、持證人5年內(nèi)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減100分;
2016天津積分變動項目:
工作年限:穩(wěn)定在一個單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修改為在津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累計工作6年及以上(能提供繳納稅款或社會保險費等相關(guān)證明,10分)
納稅:近3年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10萬元及以上(20分),刪除了:上一年度繳稅額10萬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檢合格的在津注冊企業(yè),個人在該企業(yè)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30分)
獎項與榮譽稱號:“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30分);獲得省部級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以上獎項或榮譽稱號均需政府或部委頒發(fā)、認定)”修改為:“獲得黨中央、國務(wù)院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40分);獲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政府或中央和國家機關(guān)部委等授予的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并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待遇(30分);獲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政府或中央和國家機關(guān)部委等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擁有有效的中國發(fā)明專利(20分)。(以上獎項或榮譽稱號均為參加工作以后取得)”
落戶區(qū)域:靜?h改為靜海區(qū),寧河縣改為寧河區(qū)。具體條文“申請落戶濱海新區(qū)、武清區(qū)、寶坻區(qū)、靜海區(qū)、寧河區(qū)、薊縣(10分);申請落戶東麗區(qū)、西青區(qū)、津南區(qū)、北辰區(qū)(5分)。(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不予積分)”
住房:在天津市有本人產(chǎn)權(quán)住房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產(chǎn)權(quán)住房(40分)。包括: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協(xié)議,并已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稅證明;或取得不動產(chǎn)權(quán)證書。(集體土地的的住房以及在查封、異議登記、限制登記、限制轉(zhuǎn)讓期間等限制產(chǎn)權(quán)的住房不能積分),租房不加分。
2016天津積分入戶分值表刪除項
1、普通高中和中職學(xué)歷(20分)
2、納稅,上一年度繳稅額10萬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檢合格的在津注冊企業(yè),個人在該企業(yè)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30分)。
3、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30分);獲得省部級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以上獎項或榮譽稱號均需政府或部委頒發(fā)、認定)
4、穩(wěn)定在一個單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積分期間違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的(﹣30分,可分項累計減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1、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
2、申領(lǐng)居住證或申辦積分入戶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包括虛假戶籍、學(xué)歷、專業(yè)、就業(yè)、住房、投資、納稅證明等);
3、積分期間因犯罪獲刑的。
【最新天津積分落戶政策細則解讀】相關(guān)文章:
天津積分落戶細則201703-15
天津積分落戶政策03-01
南京積分落戶政策細則03-08
南京積分落戶政策解讀03-07
2017南京積分落戶政策細則03-08
天津的積分落戶政策201703-15
2017天津積分落戶政策03-15
北京積分落戶細則03-01
最新西安落戶政策細則05-09
最新北京積分落戶政策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