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畢業(yè)論文寫作方法技巧
法學是社會科學中一門特殊的科學,對于法學類寫作不會?下面是CN人才網為大家整理的法學畢業(yè)論文寫作方法技巧,歡迎參考~
法學畢業(yè)論文寫作方法技巧
一、選題
首先,作者提出了一個問題,何為法學?法學就是研究法律現(xiàn)象的學問。而什么是法律呢?這往往令人困惑,劉星教授的一本批判性的專著《法律是什么》告訴我們法律到底是什么,它的啟發(fā)意義在于每一種學說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不足,我們的立場決定我們對法律的看法。
法律的視角,除了法官的視角外,還存在其他視角:“立法者”的視角,“決策者”的視角,“觀察者”的視角。不同的視角對同一個問題的關注和研究也會有不同,作者以刑訊逼供為例,法官關心的是警察的訊問是否構成刑訊逼供,以及所取得的證據(jù)在具體的刑事案件中是否采用;立法者關心的是,法律是否應當明確禁止刑訊逼供,以及刑訊逼供所取得的證據(jù)是否一律不得采用;決策者所考慮的是,如何既能逐步控制和減少刑訊逼供,又能保障刑事偵查的有效展開;觀察者關心的是,刑訊逼供在實踐中為何屢禁不止,新的立法出臺后能否能夠得到遏制。
法學研究的方法,作者提出了幾種我們學生不太熟悉的跨學科研究方法: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政治與法律、法律與文學。我所比較了解的有實證分析、規(guī)范分析、價值分析、法律與文學、法律與社會學。
關于何為論文的問題,作者首先談及論文的分類,學術文章和非學術文章,綜述評論和論文。作者又從以下幾個不同的角度介紹法學論文的幾種常見的分類,規(guī)范研究和實證研究,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學位論文和發(fā)表的論文。規(guī)范研究有不同的層次,一種是法律解釋論層面的研究,第二種是立法層面的研究,第三種是學理上的,而與規(guī)范相比較的實證研究也有不同面向。有的意在描述事實,有的旨在分析原因,有的重在探究功能。法學研究中兩者并不是截然分開的,往往會相互交叉,在規(guī)范研究中列舉事實問題,在實證研究中分析規(guī)范問題。有一種經典的綜合研究套路是:揭示現(xiàn)象,提煉概念,討論規(guī)范的適用,指出存在的問題,嘗試提出解決的辦法。這種寫作方法接近于一部探索式的教科書,或者中國古代繪畫中的“散點透視”面面俱到,至少多面交集。作者認為,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多交流,應用研究往往需要借助一些理論,沒有理論的指引和關懷,缺少深刻和方向。理論研究常常要建立在應用研究的基礎上,要靠應用研究提出新問題,新材料,新觀點。沒有對實踐的關注,理論研究缺少源頭活水。
選題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三:一是要有問題意識;二是要有創(chuàng)新可能;三是切合個人情況。美國康奈爾大學的於興中教授在國內某大學的一次演講中談到論文寫作方法和過程。他指出論文寫作可以分為兩個階段,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提出問題本身就是一個較難的過程。於教授從三個方面談到問題意識:一是發(fā)現(xiàn)問題之所在;二是提煉問題;三是要有核心命題。當談到提煉問題時,於教授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一篇文章只討論一個中心問題;二是“大處著眼,小處著手”;三是清楚合理地界定問題。一句話表達核心命題,看能否把核心命題用一句話表達出來。創(chuàng)新的學術的生命。學術是一個由不同作者共同續(xù)造的綿延不絕的階梯,一個人的研究必須通過前人并超越前人。因此,在著手某項研究之前,一定要做好文獻檢索工作,特別是對相關主題研究文獻的貢獻。要遍閱文獻,你研究的問題,論證的'觀點,所采用的材料或者方法是新的,那才是新的。切合個人情況,主要考慮知識結構的限制,資料之可得,研究時間的考慮以及學術規(guī)劃或職業(yè)規(guī)劃。
選題的一般過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從閱讀或者討論中獲得靈光一閃的思想,從中提煉出問題;二是有了初步選題之后,做先期調研;三是在調研和討論的基礎上調整論題。作者通過舉自己創(chuàng)作的論文為例,說明要義,發(fā)現(xiàn)未被人注意的問題,對常識見解的挑戰(zhàn),未決問題用新視角和新材料分析等等。先期調研主要是通過查閱文獻搞清楚前人的研究狀況,如果前人已經研究并較透徹,那就調整你的論題。前人未涉獵或涉獵較淺,你可以深度挖掘分析,在初步閱讀文獻的基礎上,可以擬寫一個寫作提綱,之后再運用到限制,擴大,擴展,轉移等方面調整論題。
二、文獻
首先提出一個常識:法學論文最主要的讀者群是學術界,學術思想最主要的是表達形式是論文,其次是專著和教材。寫論文前最主要要查找的就是學術界相關主題的論文、專著和教材,看看學術界都在討論什么。但你僅僅查找資料,引用論文還不行,不能用論文去拼湊論文,帶有論文的思想創(chuàng)新才能真正稱得上真材實料的論文,F(xiàn)在一些期刊上經常出現(xiàn)拼湊出來的垃圾文章?吹枚嗔俗匀痪湍茏R別出來。作者談到資料的新與舊時,強調用最新的經過修正的資料,比如,法律的修改導致引用的修正,正文的修改。
法學文獻主要來自三個地方:一是圖書館的紙質文獻;二是電子數(shù)據(jù)庫,例如清華同方開發(fā)的“中國知識資料庫”(又稱“中國知網”,CNKI)Thomson Legal and Regulator’s開發(fā)的“萬律法律數(shù)據(jù)庫”(Westlaw),三是互聯(lián)網,它溝通了一些單位網站,個人博客。有些書籍圖書館沒有及時引進修訂版或者再版,這時你可以自己去書店購買,我個人就買過一些書,《刑法格言的展開(第三版)》北大出版社2013年版,《送法下鄉(xiāng)(修訂版)》北大出版社2012年版等等。電子圖書可以通過世紀超星公司開發(fā)的“超星數(shù)字圖書館”下載圖書。
文獻的檢索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確定范圍,全面排查,即確定檢索范圍,檢索方式和檢索詞,進行地毯式的檢索;二是順藤摸瓜,延伸閱讀,即根據(jù)已有的文獻提供的線索做進一步檢索。這兩種方法應當交替使用。在確定檢索方式時,許多人往往使用標題來檢索。標題檢索最快捷,但也最容易遺漏。查找論文使用主題、關鍵詞或者內容摘要檢索比較保險,可以補充標題檢索的不足。
三、調查
作者介紹了幾種常見的社會調查方法:現(xiàn)場觀察;深度訪談;問卷調查和文獻分析。大家有興趣可以自己延伸閱讀,此處不做詳細介紹。
四、論證
作者在前面已經提到選題和資料的收集整理,接下去就是如何論證的問題了。明晰的論證意識是一篇論文成為論文的前提,適當?shù)恼撟C方法則是成功的基本保證。
學術論證方法不外乎歸納、演繹、類比這三種。論文的真諦在于把道理講清楚,以理服人。就論證寫作而言,論證方法必須服從論文主題,先有目標再談方法,按不同的目標,又可以分不同主題。主題主要有狀況描述、屬性分析、原因分析、功能分析、法律解釋、政策建議等等。按不同的主題,分別討論論證方法。
第一,狀況描述。狀況描述是法學論文寫作的基本功之一,它旨在描述事實是怎么樣的而非規(guī)范研究的“應該怎么樣”。作者著重討論了舉例說明,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和類比說明三種方法。
第二,屬性分析。教材上經常進入一些概念,并分析它的屬性,論文寫作也經常需要探討事物的屬性,其不同之處在于,教材呈現(xiàn)的往往是研究的結論,特別是成熟而共識的觀點,在論文中,它們恰恰是研究的目標存在爭議,等待探索。如果一個事物的屬性存在爭議,則需要借助歸納,比較的方法,論證其屬性。概念的使用要能夠抓住事物的特征,把握清晰的內涵和確定的外延,保證它與相關概念的協(xié)調,保持前后一致性。除此之外,引入一個陌生的方法,理想類型的建構,理想類型是研究社會和解釋現(xiàn)實一種概念工具,是高度抽象出來的反應事物本質特征的分類。德國社會學家韋伯運用理想類型的方法,為擺脫慣常概念面臨的兩種困境:要么概念過于寬泛失掉現(xiàn)象的具體特征;要么概念過于狹窄,無法包容相關的現(xiàn)象。他將不同的傳統(tǒng)類型區(qū)分為法理型,傳統(tǒng)型,魅力型;將不同的法律形態(tài)分為形式理性,形式非理性,實質理性和實質非理性四類。何海波教授有運用了理想類型方法描述事物的性狀的有:《沒有憲法的違憲審查:英國故事》和《實質法治:尋求行政判決的合理性》。
第三,原因分析。透過現(xiàn)象分析其原因,有可能是多個,而我們寫論文不必面面俱到,能抓住其主要原因就可以了。例如陳瑞華教授的《案卷筆錄中心主義》。
第四,功能分析。在學術研究中,我們關心的問題是某個事物或者方法有什么樣的功能,功能發(fā)揮及其原因。顯功能和潛功能的區(qū)分提醒我們注意社會行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效果之間的區(qū)分,關注那些未被計劃,未被認識的潛在功能,從而理解一些看似不合理的社會模式,避免以樸素的道德判斷代替社會學的分析。
第五,法律解釋。作者花了較大的筆墨寫法律解釋,作者從成文法源的論證,不成文法源的論證(法律比較),合理性解釋,解釋方法的綜合運用等四個方面討論法律解釋。
第六,政策建議。一個好的政策,應當是必要性,可行性和最優(yōu) 性的統(tǒng)一。必要性的常用套路是“問題-原因-對策”,可行性包括理論或者制度上的可接受性和實踐上的可操性。最優(yōu)性體現(xiàn)決策者提供相對優(yōu)越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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