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證明(精選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證明吧,證明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證明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職的證明,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離職的證明1
年底到了,離職的人也多了起來,畢老師在這里要提醒各位職場朋友們,離職的時候一定要記得讓公司開離職證明。!離職證明是再次求職或者辦理失業(yè)保險待遇領取手續(xù)時的有效憑證,用人單位有義務在勞動者離職時出具該項離職證明。那么如果單位不給開,怎么辦呢?別擔心,畢老師教教你!
相關案例 吳先生是某公司的業(yè)務員,主要負責某公司電子產品的銷售。吳先生在入職時,某公司人事部負責人說:“吳xx,你是否考慮要買社保呢?由于你是外地的,購買社保的話報銷很不方便,你可以簽一份自愿放棄購買社保的協(xié)議。到你離職時,我們將會把購買社保的錢付給你!笨紤]到多種原因,于是吳先生就簽下了放棄購買社保的'協(xié)議。 一年后,吳先生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公司沒有給他辦理離職證明。等到吳先生找到另一家公司就職時,新公司要求他入職時必須出示一份離職證明。沒辦法,他只能去找舊單位開證明,結果,舊單位人事部負責人一口拒絕:“你沒有購買社保,根據公司相關規(guī)定,公司不能為你出具離職證明。”
案例分析 案例中吳先生對于離職證明的重要性并不了解,法律意識比較淡薄,所以才會吃虧。那么面對這種情況,吳先生可以如何處理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沒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yè)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失業(yè)人員不能享受自主創(chuàng)業(yè)、再就業(yè)的稅收優(yōu)惠等。 針對某公司不給吳先生開離職證明,吳先生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時出具證明,一旦因不出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畢老師再次提醒,離職證明非!常!重!要!
離職證明將作為勞動者再次求職或者辦理失業(yè)保險待遇領取手續(xù)時的有效憑證,用人單位有義務在勞動者離職時出具該項離職證明。
不出具離職證明的索賠途徑:
用人單位無法提出正當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索賠的途徑有以下三種方式:
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協(xié)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是否能以工作未交接拒絕開離職證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前提條件!
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未進行工作交接而拒開離職證明,但可以在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前拒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實施 〈社會保險法〉若干規(guī)定》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的證明2
xxx在xxxxxxx從事會計工作,擔任驗資主管一職。平常工作職責有對驗資工作的`安排、會計做帳、審計工作、日常文檔的處理等。工作用心、表現優(yōu)異,是一個有自我想法有計劃的員工。自20xx年4月入職到20xx年3月離職,完成交接手續(xù),由于個人原因離職。
xxxx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3
茲證明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崗位,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________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的證明4
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該人員離職后,我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數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的證明5
甲方:xxxxxxx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zhí)幚淼?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字:xxx
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離職的證明6
本人 , 年 月 日加入本公司,任職于。于年月日從公司離職。現因 (原因)提出離職,需要公司提供一份離職證明。特向公司提出申請,提供一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合同書,證明本人已與公司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 申請人: 部門主管:
離職的證明7
茲證明:
侯文龍,男,身份證號碼:1101031XXXXXX,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7月11日入職我公司,現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我公司工作期間表現良好、勇于創(chuàng)新,無不良表現。
經我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現已辦理交接手續(xù),無任何經濟糾紛。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自由擇業(yè)。
特此證明。
中國石油北京銷售大廠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7月8日
離職的證明8
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月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序員,至20x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xié)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特此證明。
xx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20xx年xx月x日
離職的證明9
xxx:
你與本公司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從事化驗技術員工作。你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三年五個月,F因你個人家庭原因,不能按照公司規(guī)定上班時間上班和出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現在公司決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離職的證明10
xx先生/女士,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xx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1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2
xx自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
至x年xx月xx日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3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07月31日
離職的證明14
甲方:xx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xxxxxxx(單位職員)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x(部門)的xxx(職務),于xxxx年xxx月xx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x
年xxx月xx日
xx年x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5
茲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場開發(fā)部 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xù)。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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