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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三校名師國家司考全真模擬試卷(四)
提示:本試卷為分析、論述題。請將各題答案書寫在答題紙的對應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本題23分)
案情:自然人甲欲買房屋若干,遂于2005年5月1日到乙房地產(chǎn)公司售樓處了解乙開發(fā)建設的A樓盤情況。
乙的銷售人員稱樓盤銷售火爆,房屋成交量已達房屋總量的80%以上,如果甲不及時購買,可能再也買不到該樓盤的房屋,即使能買到,也要多支付10%以上的房款。甲領取了樓盤介紹資料后離去。建設部早在2003年出臺文件,要求房地產(chǎn)公司必須即時在政府主管部門開通的網(wǎng)站上登記房屋銷售的進展。甲遂于2005年5月1日晚上登陸當?shù)亟ㄎ姆康禺a(chǎn)銷售網(wǎng)上了解A樓盤的銷售情況,發(fā)現(xiàn)已售房屋僅占房屋總量的40%。不過,甲考慮到該樓盤的價格較合適,竣工時間也較快,遂決定購買。
5月2日,甲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萬元,雙方約定10日內(nèi)簽訂正式合同。5月10日,甲乙簽訂三份房屋預售合同,約定甲購買乙開發(fā)建設的A樓盤B、C、D三套精裝修房屋,價款為500萬元。乙贈與甲位于地下一層的車位一個,甲對該車位享有永久使用權。乙應于2006年3月31日前將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于甲,并應于2006年6月30日前為甲辦妥房產(chǎn)證。甲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nèi)付款150萬元,余款350萬元由甲通過向銀行貸款來支付。
甲乙之間的房屋預售合同于5月20日在當?shù)亟ㄎ髁藗浒。甲依約支付了首付款150萬元。2005年5月31日,甲與丙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約定甲向丙銀行貸款350萬元,甲以房屋一套向丙銀行提供抵押。丙銀行應于合同簽訂后10日內(nèi)甲提供貸款,甲應自2005年7月起向丙銀行按月分期還款,期限為30年,每月還款14000元。如甲未按時還款達三期以上,丙銀行有權解除合同。另外,乙公司以保證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簽了字。隨后,丙銀行向甲貸款350萬,甲用此款向乙公司付清了房款。
2005年冬季,為乙承建房屋的丁建筑公司為了加快工程進度,在混凝土中使用了含有氨氣的添加劑,以提高其凝結的速度。由于乙沒有及時向丁支付工程款,致使工程未能如期完工。乙直至2006年5月31日才將房屋交付于甲,但并未向甲交付車位。甲入住后,發(fā)現(xiàn)房屋內(nèi)彌漫著刺鼻的氣味,由于這種氣味的刺激使眼睛經(jīng)常流淚。經(jīng)相關部門檢驗,該氣味確定為氨氣,其濃度高于國家標準數(shù)倍,且在1年內(nèi)難以完全消除,氨氣來源于丁使用的建筑材料。
2006年6月,甲再次到房地產(chǎn)銷售網(wǎng)查詢發(fā)現(xiàn)A樓盤的已售房屋僅占房屋總量的60%,甲遂將乙訴至法院,提出如下請求:(1)撤銷甲、乙之間簽訂的房屋預售合同;(2)乙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每日按房價的萬分之兩點一計算,起算時間為2004年6月1日;(3)乙賠償損失,包括:①甲于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在外租房的租金4000元;②甲因氨氣刺激而受到的精神損害20萬元。乙提出反訴,要求撤銷其對甲車位的贈與。
問題:
1.甲乙之間的房屋預售合同的成立時間是哪一天?
2.甲乙之間的房屋預售合同的效力形態(tài)如何?
3.在甲丙之間的貸款合同中,如甲違約,乙應當向丙承擔的是連帶保證責任嗎?為什么?
4.在乙丁之間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丁的違約行為是否同時構成加害履行與遲延履行?為什么?
5.甲乙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否構成欺詐?為什么?
6.對于甲請求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應該全部得到支持嗎?為什么?
7.對于乙要求撤銷贈與甲車位的訴訟請求,應如何看待?
8.在貸款合同中,雙方約定甲將房屋抵押給丙銀行,該抵押合同何時生效?理由是什么?
9.假設在甲未向丙銀行還款達三期以上,丙銀行欲行使解除權,合同解除后,可否追究甲的違約賠償責任?依據(jù)何在?
二、(本題15分)
案情:H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是建筑行業(yè)公司,徐某任該公司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2004年以來,房地產(chǎn)市場發(fā)展迅速,H公司業(yè)務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原材料水泥供不應求,遂決定自行投資設立水泥生產(chǎn)廠。2006年6月,H公司與該市的甲木材有限責任公司、乙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組建了K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其中H公司占64%的股份,乙公司占31%的股份,甲占5%的股份。在董事長的選任過程中,有3名應聘者在董事會的考慮之中:魯某,某大學MBA畢業(yè)生,在求學的過程中還勤工儉學提前償還助學貸款,剩余10萬元貸款也將在2006年底到期前償還完畢;張某,五年前曾擔任某國有水泥生產(chǎn)廠廠長,上任不滿一個月,因副廠長貪污受賄,致使該廠倒閉;董某,原漢堂食品總公司總經(jīng)理,管理經(jīng)驗豐富,但1999年曾因生產(chǎn)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而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現(xiàn)已刑滿釋放。股東會認為只有董某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遂決定由董某擔任K公司董事長。
K公司成立后,僅在2006年下半年就盈利。2007年水泥產(chǎn)出量和銷售量持續(xù)增加,但是利潤不升反降,到年底出現(xiàn)了虧損,經(jīng)查發(fā)現(xiàn),在股東會決議的支持下,K公司的大部分水泥都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出售給了H公司。2007年中旬,董某在接受了徐某代表H公司的房產(chǎn)饋贈后,直接聽從了徐某的指示,在大量前期貨款還未還的情況下,將水泥交給H公司。甲公司得知后非常氣憤,立即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H公司和董某賠償給K公司造成的損失;乙公司緊急查閱K公司賬簿后發(fā)現(xiàn)公司已經(jīng)資不抵債,自己的前期投資無法收回,遂也向法院起訴,要求H公司和董某賠償自己的損失;同時有債權人向K公司索債未果而向法院起訴,要求H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問題:
1.該案中,上述各公司和人員的哪些行為與《公司法》的規(guī)定不符?
2.假設三起訴訟的提起均符合法定條件,法院應當如何判決?
三、(本題20分)
案情:趙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4月趙某刑滿釋放。之后,趙某染上毒癮。因一直沒有正當工作,趙某總是處于吃了上頓斷下頓的狀況。2008年7月,趙某聽說毒販錢某新進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頭。當晚,趙攜帶其購買的仿真槍一支,潛入錢某的住處。入夜后,錢某回家。一進門,趙某即用仿真槍抵住錢某腦袋,對錢某進行毆打,之后對錢某說:“聽說你新吃進了一批白粉,見者有份,也給我分點!卞X某一聽趕忙說:“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歡那東西,小弟我悉數(shù)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錢某打開保險柜,從里面拿出一包“白粉”(約有250克)交給趙某。見“白粉”順利到手,趙某便離去。經(jīng)鑒定,錢某構成輕傷。
回到住處后,趙某打開搶來的“白粉”一嘗,大呼上當,原來錢某早就擔心有一天被同道搶劫,一直用一包頭痛藥冒充海洛因備用,他交給趙某的只不過是一包頭痛粉而已。趙某眼見發(fā)財夢將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計。他連夜將其手下馬仔王某(15周歲)叫來,對王某說:“你不是一直想發(fā)大財嗎?現(xiàn)在機會來了。這玩意是白色黃金,值大錢了,你幫我出去賣,賣到錢分你三成!蓖跄骋宦牬笙玻瑵M口答應。二人遂將“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來的幾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銷。到案發(fā)時,已賣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機關另查明,錢某曾讓王某幫其出售真的海洛因 50多克。
問題:
1.趙某搶劫錢某假毒品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2.如趙某的上述行為構成犯罪,則其行為處于犯罪的何種完成狀態(tài),為什么?
3.就趙某讓王某販賣假毒品一事,趙某構成何罪?
4.王某幫助趙某販賣假毒品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罪?為什么?
5.趙某與王某是否構成共同犯罪?為什么?
6.如趙某的上述行為構成犯罪,則趙某是否具有法定的從重處罰情節(jié),為什么?
7.在本案中,如王某的行為構成犯罪,那么應對其如何處罰?
8.公安機關查明的錢某曾讓王某幫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的行為構成何罪,應如何處罰?
四、(本題22分)
案情:2007年8月,飛達公司總經(jīng)理秘書宋某突然失蹤,其家人發(fā)現(xiàn)她失蹤后多方尋找未果,幾天后,在郊區(qū)一片廢棄的建筑工地上發(fā)現(xiàn)其尸體。該市公安局經(jīng)立案、偵查,認為該公司的司機劉某有嫌疑。偵查終結后,公安局于2007年10月31日將案件移送至該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市檢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訴的案件后,由檢察員孫某一人僅對犯罪嫌疑人劉某進行了訊問,即認為證據(jù)不足,遂于11月12日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12月19日,公安局補充偵查完畢,再次移送起訴。市檢察院經(jīng)過審查,認為證據(jù)仍然不足以證明劉某實施了殺人行為,遂于2008年2月10日作出了證據(jù)不足不起訴的決定。市檢察院公開宣布該不起訴決定,并于2月12日將不起訴決定送達了公安局、犯罪嫌疑人劉某、被害人宋某的母親吳某。市公安局認為不起訴決定不當,于是繼續(xù)羈押劉某并向上一級檢察院即該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復議,省檢察院維持了不起訴決定。吳某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以未先行向檢察機關申請為由拒絕受理。
問題:試分析本案中公、檢、法機關行為的不當之處,并說明理由。
五、(本題25分)
案情:2006年6月17日,受雇于某空調(diào)公司安裝部門的王某在給客戶安裝空調(diào)的路途中被一車輛撞傷。王某撞傷后自費看病支付醫(yī)療費上萬元。王某多次找到該車輛所有人孫某索賠,無果。無奈之下王某于2007年2月18日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誤工費、醫(yī)療費共計12.5萬元。
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泶税,指定?5日的舉證期限,在此期間王某向法院提供了醫(yī)療單等證據(jù)。一審開庭時,王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交通費用的發(fā)票。庭審調(diào)查中,被告孫某主張該證據(j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王某則解釋說,遲延證據(jù)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時遞交,最后法官仍安排雙方對該證據(jù)進行質(zhì)證。經(jīng)雙方同意,法庭主持該案調(diào)解。在調(diào)解中,被告承認自己駕車失誤;原告也承認,自己未盡到注意安全的義務,但雙方最終未能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2007年4月9日,法院依據(jù)雙方在調(diào)解中陳述的事實和情況,認定被告承擔主要責任,原告承擔次要責任;并根據(jù)相關證據(jù)判決被告賠償原告誤工費、醫(yī)院費共計8萬元。王某當即表示將提起上訴。
2007年4月21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之子小王于2007年5月28日向法院提起上訴;同時提出相關證明材料,要求法院確認其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并順延上訴期限,法院受理了小王的上訴并同意順延上訴期限。
2007年8月1日二審法院作出判決:原審原告提供的醫(yī)療費用證據(jù)中數(shù)額不實,依據(jù)新的事實證據(jù),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誤工費、醫(yī)療費5萬元。
問題:
1.請指出一審法院在審理中存在的問題,并說明理由。
2.小王的上訴是否成立?為什么?
3.請評價二審法院的判決,并說明理由。
4.如王某就自己的醫(yī)療費索賠可以向誰主張?為什么?
六、(本題20分)
案情:朱某買了一處房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后,滿心歡喜搬進新房居住,不料,該房卻是房主通過中介公司出租給他人,租房者偽造了全套房產(chǎn)材料,甚至騙過北京市建委,將房屋過戶出售。事發(fā)后,原房主狀告北京市建委,法院一紙撤銷判決,令嶄新的房產(chǎn)證變成了廢紙。無奈之下,購房者狀告建委,要求未盡審查義務的房管所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但其請求未獲法院支持,理由是:損失主要是由賣房人詐騙行為造成,而非房管部門所為。
該案判決一出,引發(fā)了廣泛的社會爭論,請你站在法律人的立場,運用相關知識對此事背后反映的問題進行評論:
1.運用行政法基本理論分析該案中的政府行為。
2.該案原告應該采取何種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3.聯(lián)系該案談談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答題要求:
1.觀點明確,論證充分,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2.不少于600字。
七、(本題25分)
提示:本題為選作題,分甲、乙兩題。請選擇一題作答;答題時請務必標明甲題或乙題;甲、乙兩題均作答的,僅對書寫在前的進行評閱。
甲題:
案情:2006年4月21日,山西青年許霆利用位于廣州黃埔大道西平云路163號廣州市商業(yè)銀行ATM故障,進行惡意提款。當然,許霆回到住處,將此事告訴了同伴郭安山。兩人隨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復操作多次。后經(jīng)警方查實,許霆先后取款171筆,合計17.5萬元;郭安山則取款1.8萬元。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全額退還贓款1.8萬元。經(jīng)天河區(qū)法院審理后,法院認定其構成盜竊罪。而潛逃1年的許霆,于2007年5月在陜西寶雞火車站被警方抓獲。2007年11月6日許霆經(jīng)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許霆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同時追繳被告人許霆的違法所得17.5萬元歸還廣州市商業(yè)銀行。2008年1月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撤銷原一審判決,發(fā)回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該案。
2008年2月22日,“許霆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院再次開庭審理。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控辯雙方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爭論的焦點是實名取款是不是盜竊?ATM機算不算金融機構?3月31日下午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許霆有期徒刑5年,罰金2萬,追討其取發(fā)的173826元。
此案在法庭之外引發(fā)了廣泛的思考和爭論。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人大代表黃龍云指出,當前廣東正處于社會轉(zhuǎn)型期,社會結構、思想觀念都存在很大變化!霸S霆案”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折射出社會觀念的巨大變化,代表著社會的價值取向,法院如何審判是對社會價值的一種引導。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興長說,“許霆案”屬于惡性取款,定罪判刑是應該的,但這是一個特殊的盜竊案件,判處盜竊金融機構罪顯然不合適,應該綜合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同時姜興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研究“許霆案”暴露出的法律問題。
請談談對此案例的看法。
答題要求:
1.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并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
2.說理清楚,邏輯嚴謹,評議流暢,表達準確;來源:考試大
3.字數(shù)不少于500字。
乙題:
案情:“在人類法律制度的發(fā)展史上,實體法和程序法原本不是合體并存的。不管是中國古代的《法經(jīng)》、《唐律》,還是西方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中世紀的《加洛林納法典》都是既有實體法的規(guī)定,也有程序法的內(nèi)容。只不過是近代,隨著人類法律關系的日益復雜,才產(chǎn)生了實體法和程序法分立的需要,并因之有了各國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民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法典化實踐!
“羅馬《十二銅表法》的次序為,第一表規(guī)定對當事人的傳喚;第二表規(guī)定對證人的傳喚以及繳納訴訟保證金等事項;第三表規(guī)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方式。前三表的內(nèi)容屬于訴訟法,從第四表到第十表的內(nèi)容才屬于實體法!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請利用你掌握的法學理論及相關知識,談談對此事的看法。
答題要求:
1.用相關的法學知識闡述你的觀點和理由;
2.說理充分,邏輯嚴密,語言流暢,表達準確;
3.答題文體不限,字數(shù)不少于500字。 http://m.ardmore-hot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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