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單位合同集錦七篇
在當今不斷發(fā)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單位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用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需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但用人單位存在用工卻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仍然常有發(fā)生。殊不知,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僅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同時也是保障用人單位用工權的一種方式,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自身用工也存在很大的風險。
第一,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本條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在“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仍負有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其意義在于自“視為”訂立之日起到勞動者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只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而不再有終止的問題。
第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喪失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員工的權利。
倘若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yè)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員工并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也就不能以這一條為由辭退員工,帶來的用工風險顯而易見。
第四,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不易得到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但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xié)議、明確保密范圍和法律責任,用人單位就很難證明哪些屬于商業(yè)秘密。若員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違反競業(yè)限制的規(guī)定到與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無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對企業(yè)的發(fā)展十分不利。
第五,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能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
即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雙倍工資外,還可能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罰款等。比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對用人單位處以每人500元罰款!爆F(xiàn)實生活中有些企業(yè)員工上百人,如果罰款也是一筆不小的損失,因此應引起用人單位的重視。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不能免除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除了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外,還要受到行政處罰。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顯然是不利的。
單位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宿舍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宿舍基本情況
(一)宿舍坐落于廊坊市___________區(qū)(縣) ,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宿舍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宿舍所有權證/□宿舍買賣合同/ □其他宿舍來源證明文件),宿舍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或宿舍來源證明名稱: ,宿舍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 ,宿舍(□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宿舍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 ,最多不超過_______人。
(二)甲方應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宿舍出租登記備案等手續(xù)。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宿舍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宿舍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端奚峤桓钋鍐巍(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宿舍,乙方應返還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日內對宿舍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xù)租要求,協(xié)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宿舍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__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xiàn)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宿舍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日內(□含利息/□無息)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_____, 由乙方承擔_____:(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yè)管理費(8)宿舍租賃稅費(9)衛(wèi)生(垃圾)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宿舍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宿舍維護、維修及裝修
(一)甲方應保證宿舍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wèi)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宿舍所在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
1、對于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宿舍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同意 / □不同意)乙方對宿舍進行裝飾裝修,合同終止時對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拆除/ □折價歸甲方/ □歸甲方),對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折價歸甲方/ □歸甲方)。折價金額另行商定。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宿舍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宿舍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宿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宿舍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宿舍: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宿舍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宿舍主體結構的。
5、利用宿舍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宿舍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宿舍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宿舍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押金等費用)。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宿舍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宿舍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zhí)___份,乙方執(zhí)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3
一、單位解除合同賠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任何解雇都不能以性別,宗教,政見,參加罷工,工會活動和種族理由作為依據,否則即被視為對員工的歧視和對員工權利的侵犯。
2、所有因個人原因而進行的解雇都必須說明理由,以可證明的嚴重事實為依據,而不能以個人印象和主觀的判斷為準。
3、企業(yè)應根據事件的后果和影響作出具體分析,在考慮企業(yè)的正常經營和員工的實際責任后作出決定。解雇應是不可避免的解決方案。
因個人理由進行的解雇并不需要證明員工的過錯。無法勝任工作,經常缺勤也可成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無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誤應作為簡單過錯處理,企業(yè)不應以此為理由而解雇員工。
三、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發(fā)布的《國營企業(yè)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guī)定》(國發(fā)[1986]77號)第2條規(guī)定,企業(y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tài)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 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單位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系________結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
租賃期限自二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施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簽訂合同,并報房屋所在分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xié)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xù)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xié)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guī)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擔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報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憶雙方各執(zhí)一份,三份送房地產管理所。
十三、雙方約定的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單位合同 篇5
用工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 者: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味在龍騰 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公司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表現(xiàn)縮短或延長試用期,但最短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按崗位職責。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安排后的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經與乙方協(xié)商和出現(xiàn)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可依法延長勞動時間。
第四條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按以下情況處理:
(1)由甲方安排補休。
(2)采用帶薪年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確定其工資標準,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六、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恪守職業(yè)道德。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條 保密制度 重慶味在龍騰軒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40 第十條 乙方須嚴守甲方商業(yè)機密,對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商業(yè)機密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開除、辭退、自動離職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用工負傷,醫(y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不能勝任原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或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用工負傷但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
(2)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后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時,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若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均按(勞部法1995/223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辦法》執(zhí)行。
九、勞動爭議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慶味在龍騰軒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2)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6
【例如】: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解讀】:
本條對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用人單位發(fā)生變化勞動合同如何履行的規(guī)定。
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勞動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
勞動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一方當事人發(fā)生變化后的勞動合同的履行問題,在實踐中存在這種情況,有些企業(yè)、公司或者事業(yè)單位等用人單位因更改了名稱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而拒絕履行勞動合同,還有的用人單位也借口投資主體發(fā)生了變化而拒絕履行勞動合同。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用人單位的名稱只是代表一個用人單位的稱謂符號,用人單位的名稱發(fā)生變更,也只是這一稱謂符號發(fā)生了變化,而用人單位這一實體組織及其內部機構、人員并沒有發(fā)生任何變動,這當然不會也不應該影響到勞動合同的履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務行為都是代表用人單位這個實體組織的行為。我國民法通則規(guī)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的規(guī)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責任?梢,法人是獨立于自然人的一類法律主體,它的內部由決定機構、執(zhí)行機構和監(jiān)督機構等組成,法定代表人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一個機構,其雖然由自然人擔任,但自然人的職務行為屬于法人的行為,其一切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擔。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可以變動,但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的.歸屬卻不能變,也就是說,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即法人的行為沒有變。因此,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與職工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即依然有效。因此,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職務行為的后果也仍然要由用人單位承擔。
至于投資人的變更,也不會改變用人單位這個實體組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性質,用人單位仍要繼續(xù)履行其與勞動者已經訂立的勞動合同。
綜上,本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單位合同 篇7
用人單位與職工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約定終止條件應是法定解除條件之外的條件。
所謂法定條件,是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用人單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既然這些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來約定。對此,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明確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從而防止用人單位規(guī)避應承擔的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二)約定的終止條件應當是除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
在任何情況下,時間都不能作為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只能是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對用人單位來說,主要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xiàn)某種事件,如生產線報廢;對職工來說,主要是個人的某種行為,如出國定居考上大學或在社會上打架斗毆,經批評教育不改,其劣跡反復出現(xiàn)等。
(三)約定的終止條件必須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現(xiàn)的客觀情況。
如果是勞動合同生效前就已經出現(xiàn)的事件或行為,就不能作為終止條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而這里所說的客觀情況,是指不能確定的情況是自然出現(xiàn)的,不是人為制造的,即可以預見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預謀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不能在勞動合同中把本單位主觀制造的條件約定為合同終止條件。例如,機構合并、人事調整等。
(四)約定終止條件要充分考慮生產經營特點。
用人單位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目的.是要在這種條件出現(xiàn)時終止合同。因此,必須充分考慮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因為不同性質的生產性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情況是不同的,生產經營單位可能遇到的情況在一些經營單位是不可能出現(xiàn)的,如果把本單位生產經營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況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約定條款根本出現(xiàn)不了,約定的終止條件就失去了意義。
(五)約定終止條件要兼顧到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情況。
由于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職工都可能出現(xiàn)某些客觀情況,導致用人單位不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既要把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某種情況約定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也要把職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某種行為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例如,企業(yè)聘用的部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中,有的業(yè)務能力不差,工作業(yè)績尚佳,也沒有違紀問題。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風與其他員工不合,多數員工都不肯與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現(xiàn)出離職傾向。對于這種情況企業(yè)無法繼續(xù)使用該職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針對這類問題,可以考慮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一旦出現(xiàn)這種情況,勞動合同即可終止。具體條款可表述為:乙方(員工)履行職責期間,經年度工作總結或職工民主評議,有一半以上員工不肯繼續(xù)接受其領導或與其共事,其履行職責出現(xiàn)危機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是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不管在什么時候對勞動合同做出處理都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在每個階段都有需要雙方格外注意的地方,這關系到雙方的合法權益。
【單位合同】相關文章:
單位的合同02-24
單位合作合同02-26
單位裝修合同03-14
單位采購合同02-23
單位用工合同01-06
單位借款合同02-03
單位聘用合同01-07
單位用人合同02-11
單位勞務合同03-14
單位設計合同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