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合同范文匯編八篇
現(xiàn)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轉包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轉包合同 篇1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面積 畝。其位置與四至范圍見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甲方原與 簽訂的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剩余期限(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為30年)。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每年的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 元,共計承包金 元人民幣。
第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乙方需于 年 月 日前以現(xiàn)金形式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元。
第六條 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八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甲方不得干涉。
第九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shù)繳納承包金。
第十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協(xié)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五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第十六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按乙方交納所有承包金的十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村委會:
年 月 日
轉包合同 篇2
茲有工程
總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xié)議,因有鑒于甲方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著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guī)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F(xiàn)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附件二。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jù),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 %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點、稅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 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后,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 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 元。
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后,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
工程竣工后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后20天內5%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后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fā)票為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fā)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yè)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
9.2嚴格執(zhí)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于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罰款。
9.3 乙方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jié)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yǎng)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xù)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fā)生后3日內據(jù)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jù)。
14.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fā)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業(yè)、倒閉、破產或財務發(fā)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fā)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fā)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7.2合同份數(sh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附件
1、甲方與其業(yè)主簽訂的總包合同內容(價格條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圖紙一覽表,雙方認可的施工圖
3、甲方提供的設施 、材料清單
4、甲方指定之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以下無正文)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擔保人:
乙 方:
轉包合同 篇3
轉包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lián)系電話:
接包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承包的位于 鄉(xiāng)(鎮(zhèn))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附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土地轉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承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三、轉包價款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元)。
2、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價款:
。ǘ┺D包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甲方與發(fā)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xù)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轉包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包的.土地。
3、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yè)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轉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以轉包方式再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應保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乙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
4、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和當?shù)卣峁┑母鞣N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轉包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或者協(xié)商繼續(xù)轉包。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到期時地上附著物、構筑物的處理
合同到期時,不能繼續(xù)轉包的,地上附著物、構筑物歸 (甲方、乙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轉包費用總額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包費用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不可抗力
由于戰(zhàn)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協(xié)商,決定 (需或否)提交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鄉(xiāng)(鎮(zhèn))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和修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發(fā)包方(章): 鑒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轉包合同 篇4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永登縣中堡鎮(zhèn)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shù)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xié)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xù)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后,應當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包合同 篇5
甲方(轉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有承包田667平方米)轉租給乙方,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位置:
三、地類:
四、轉包期限:
五、轉包金額:每畝地(每畝地667平方米)每年租金玖佰元整。
六、租金支付方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每年以現(xiàn)金方式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
七、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內,除支付甲方轉包費外,不再負責任何費用。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此土地轉包費用。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間內,如遇國家征用土地或本村使用土地,土地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地上經濟作物和青苗補償費用
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私自侵占或挪用此費用,乙方收到補償款后,向甲方支付每畝地壹仟元,共計10畝地壹萬元整。
十、如遇國家征用土地,地上經濟作物及青苗不予以補償時,則不用支付每畝地壹仟元給甲方,共計10畝地壹萬元整。乙方享有對地上經濟作物及青苗的`處理權。
十一、違約責任:在土地使用期間,甲方要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干擾,如甲方違約,擅自中止轉包,承擔轉包費200%的違約金,并賠償給乙方土地中止轉包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200%的轉包費。
十二、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轉包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丙方(中介方):
甲乙方為了發(fā)揮雙方的優(yōu)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shù)脑瓌t,就甲方將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轉給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將位于工程項目全部一次性轉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設獨立管理,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2、乙方執(zhí)行甲方與業(yè)主方簽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轉包成功前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與業(yè)主方協(xié)商修訂。
二、轉讓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業(yè)主方所交保證金壹佰萬元(1000000.00元),由乙方承擔。簽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十個工作日內再交柒拾萬元(700000.00元)。
該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梁、板、砼、澆、筑后由業(yè)主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業(yè)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證金,由甲方先墊付此保證金給乙方;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前期投資建設的板房和其它費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單據(jù),乙方另行計價給甲方。
3、乙方進場后一月內交管理費(稅后)貳佰萬元整(2000000.00元)給甲方。
4、甲方在業(yè)主方承包的單價按04定額上浮5%,甲方轉包給乙方按04定額上浮3%,其中2%仍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業(yè)主方支付進度款中按比例付給甲方。
5、甲方原掛靠興義市天壽建筑公司,管理費為總承包費的1%,轉包成功后由乙方繼續(xù)履行此義務。
三、稅費和保險費
工程已全部轉給乙方,應由乙方按國家規(guī)定交納各種稅費和各種保險費,甲方不負任何費用。
四、工程進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梁、板、砼、澆、筑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進度款的60%付給乙方,時間為次月5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該項目工程總造價的80%進度款?赊D帳或現(xiàn)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兌匯票到銀行其它的票據(jù)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間10個工作日內。
3、每次拔進度款,付帳后七日內乙方開據(jù)相應的金額發(fā)票給甲方。
4、工程竣工驗收后的'30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6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達到結算的總價的97%,保留3%為保修金,保修金期滿3月內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應在六枝成立四川榮慧建筑支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納各種稅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給甲方的叁拾萬元(300000.00)定金,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如甲方違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進場后如乙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權清退出場,并按工程的破方結算。
3、乙方建設工程投資到位,且按時保質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條第1、2款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乙方。
七、本協(xié)議不完善的事宜,甲乙雙方另外補充條款,完成合同的真實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費按甲乙雙方承諾支付。
九、有關本合同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協(xié)議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包合同 篇7
協(xié)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提高社會效益和雙方的經濟效益。經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對創(chuàng)業(yè)城二期續(xù)建九標段三棟(11區(qū)-3#.4#.7#.8#.9#.10#.11#.12#.13#.32#.33#.34#.35#號樓 )工程進行合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xié)議。 工程內容:
1、工程名稱: 創(chuàng)業(yè)城二期續(xù)建工程
2、工程地點: 乘風莊 _
3、工程十三棟樓總造價 15200萬元(即人民幣元,最后以實際結算價為準)。
協(xié)議內容:
甲方將“創(chuàng)業(yè)城二期續(xù)建九標段十三棟樓(11區(qū)3#.4#.7#.8#.9#.10#.11#.12#.32#.33#.34#.35# 樓 )”項目交給乙方按本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獨立完成。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上述項目的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聘請期限自該項目開工之日起至該項目竣工移交給建設單位之日止。乙方承諾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內容執(zhí)行。
二、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由乙方負責組織、安排施工以及處理與此工程相關的全部事宜。
2、由乙方負責購進施工所涉及的各種材料及輔助材料。
3、由乙方負責組織上述工程項目施工所需全部資金。
4、乙方要嚴格按圖紙施工,做好現(xiàn)場簽證及完善增加工程的一切確認手續(xù)。若所更改內容和增加的工程項目未得到建設方認可的,一切后果及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向大慶油田房屋開發(fā)公司交付合同履約金(1000萬元)人民幣。招標代理費按照規(guī)定支付。
6、乙方負責與建設單位方進行協(xié)調,保證工程順利地進行。
7、如建設單位拖欠應付工程款等款項違反施工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決定是否通過訴訟等方式解決。如乙方決定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手續(xù),因訴訟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就該項目全額風險獨立經營,自行承擔虧損的風險和享有經營收益。乙方的經營收益是指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款項扣除施工成本、應交甲方管理費、稅金等之后的余額。
9、工程竣工后,若建設單位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仍保留乙方項目經理人身份,此協(xié)議繼續(xù)生效,直至該項目完全終止。
10、工程要根據(jù)安全生產條例和《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中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當?shù)剞k理,乙方為施工人員購買工傷、意外保險,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絕。
11、乙方每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匯報一次工程進度。
l2、如出現(xiàn)工程質量不合格,經整改后仍未能通過業(yè)主驗收等情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10%_向甲方賠償名譽損失。
13、應乙方要求,或甲方認為該項目需要,甲方派人到該工地支持、幫助或協(xié)助乙方工作或辦理該工程相關事項,均代表乙方,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甲方于開工前通知乙方。
15、乙方在取得工程款后,應將全部工程款用于本工程,如果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挪用工程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將工程收回重新組織施工(由甲方委托評估機構評估已做工程造價),或者由甲方扣除下期工程款(相當于工程總造價的10%)作為乙方違約的違約金。
16、在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承諾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致的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的責任及可能發(fā)生之相關費用。上述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7、為保證本項目能按期完工,建設單位撥付給甲方的工程款實行?顚S茫追教貏e授權外,乙方不得以借款或其它形式向建設單位支取工程款。
18、建設單位撥付給本工程的`款項,甲方在工程款到甲方戶上后兩天內甲方扣除管理費后撥付給乙方。
三、乙方向甲方上繳管理費、質保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___1_%向甲方上繳管理費,該款項在建設
單位支付的工程款中由甲方直接扣取。
2、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作為質保金;質保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關于工程質量保修(養(yǎng))期滿移交給業(yè)主,并把(甲方)要求提供的資料原件移交給(甲方)后,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不提供清單所列資料,質保金不予退還,清單附協(xié)議后)
3、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稅金由乙方負責在當?shù)乩U納,繳納營業(yè)稅時應同時繳納個人和企業(yè)所得稅;
4、 乙方憑發(fā)票、交納稅款憑證(銀行小票)收據(jù)向甲方申請工程款;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履行協(xié)議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及中途退出,如一方違約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且對方還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或終止協(xié)議。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私刻甲方公章、項目章和財務章等與工程相關的印章,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定,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協(xié)議書,并處以協(xié)議造價20%的賠償金,情節(jié)嚴重者,甲方將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3、如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導致工程未完工,則甲方有權選擇有工程評估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經評估后由甲方重新組織施工,同時甲方有權保留追索乙方擅自停工所造成的損失的權利。
4、如乙方施工期間與其雇用的施工人員存在欠薪行為或人身傷亡事故損害賠償爭議,或拖欠供應商的材料貨款等經濟糾紛在工程竣工之前仍未處理完結,甲方有權在工程款項中直接扣留工程款項用于清還欠薪或做為人身損害賠償金、材料貨款等支付給相關人員,乙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其他
1、本協(xié)議一式肆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壹份。
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3、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黑龍江省大慶薩爾圖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轉包合同 篇8
1.定義
1.1在合同中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說明外,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發(fā)包人:協(xié)議書中指明的將工程項目委托給承包人完成的當事人。
(2)承包人:協(xié)議書中指明的接受發(fā)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項目的當事人。
。3)協(xié)議書: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對通用條款所做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4)規(guī)范:與合同履行相關的政府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以及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適用的其它標準、規(guī)范和技術規(guī)程。
。5)圖紙:按照協(xié)議書的約定,發(fā)包人負責設計時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負責設計時向發(fā)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設計說明、計算書、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它技術資料。
(6)工程師:由發(fā)包人指定并根據(jù)其授權履行合同管理職責的人員。
。7)工程: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內容之總稱。
。8)區(qū)段: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節(jié)點工期或約定先行驗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驗收:對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結果進行評價,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標準。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畢合同約定全部義務(質量保修義務除外)并經驗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協(xié)議書特別約定的任何區(qū)段的施工并經驗收合格。
。12)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協(xié)議書中約定由工程師簽發(fā)開工令確定開工時間的,則為工程師簽發(fā)開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工程竣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4)完工日期: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協(xié)議書特別約定的區(qū)段完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5)節(jié)點工期:協(xié)議書特別約定的區(qū)段,從其開工日期起至該區(qū)段完工日期止的時間。
。16)現(xiàn)場: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為現(xiàn)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場所。
(17)進場:承包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將人員、機械、材料組織進入現(xiàn)場。
(18)材料:將構成工程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設備、制品、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種主輔材料。
。19)發(fā)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委托發(fā)包人負責供應并委托發(fā)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款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
(20)技術資料: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為保障設備的正常運作與有效維護,承包人應隨同設備一起提供的使用說明、維護手冊、技術參數(shù)、線路圖及其它相關資料。
。21)服務:協(xié)議書中約定由承包人所承擔的設備安裝、調試、質量保修及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義務。
。22)樣板: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認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驗收標準。
(23)竣工驗收資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整理與提交的竣工圖、施工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材料試驗與檢測報告、工程結算書等工程施工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開工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小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竣工圖。
。24)合同價: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發(fā)包人所應支付的款項。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除協(xié)議書另有約定外,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相關《補充協(xié)議》;
(2)《合同協(xié)議書》;
(3)《合同通用條款》;
。4)圖紙;
(5)規(guī)范、標準;
。6)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或工程報價單。
3.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3.1除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可單方變更合同及3.4款規(guī)定情況外,對合同的任何其它變更,除非清楚地以書面形式并由各方簽字蓋章,否則不發(fā)生合同變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下述情況之一時,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
(1)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修改,導致合同的繼續(xù)履行違法的;
(2)因政府征收、規(guī)劃調整,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
(3)因出現(xiàn)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
。4)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條件的。
3.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的,合同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以下情況的,發(fā)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fā)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xié)議書規(guī)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xié)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并且在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xié)議書約定的工期、節(jié)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jù)且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guī)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yè)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yè)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jù)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fā)包人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fā)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xié)議書中規(guī)定的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超過30天,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連續(xù)停止施工超過30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據(jù)3.2、3.3、3.4、3.5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27條的約定處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的要求將承包人的所有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遷離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況外,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時,均須事先與對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
4.合同轉讓與分包
4.1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均不得將其在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采購,不得由第三方采購,否則發(fā)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guī)分包。
4.3發(fā)包人任何有關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據(jù)合同應擔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4.4承包人應保證其選擇的分包商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承包相應工程的資質,如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商不具備相應資質的,發(fā)包人有權撤銷承包人的分包決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備資質從而使發(fā)包人因此蒙受損失,承包人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4.5當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質量向承包人保證的質量保修責任期限超過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修期限時,承包人應在與發(fā)包人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修期結束后,將其對分包商的該項權利無償轉讓給發(fā)包人。
5.工程師的權力
5.1工程師既可為發(fā)包人委托的獨立監(jiān)理公司人員也可為發(fā)包人之員工,具體人員名單與分工由現(xiàn)場管理代表在協(xié)議書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權書中明確。現(xiàn)場管理代表可隨時單方對前述授權進行變更或解除,此種變更或解除自通知到達承包人后即時生效。
5.2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師享有下述權力:
。1)組織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2)巡視和監(jiān)管現(xiàn)場;
。3)糾正承包人的錯誤施工方法;
。4)判定檢驗報批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
。5)隱蔽驗收;
。6)各區(qū)段完工后的施工質量驗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對被判定為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進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對現(xiàn)場施工安全隱患等進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提交合同履行相關方案與計劃;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執(zhí)行相關的趕工措施;
。11)驗收承包人進場材料、設備并批準或拒絕其進場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將不合格材料、設備予以更換;
(13)組織召開合同履行相關會議并指定承包人參加人員;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現(xiàn)場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條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與承包人合同義務相關的各項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確的權力外,工程師還可行使為保證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工程師就下述事項所做出的決定或簽署之意見,如未經發(fā)包人現(xiàn)場管理代表的書面認可,對發(fā)包人不發(fā)生效力:
。1)簽發(fā)開工令、停工令與復工令;
。2)審核與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等;
。3)工程進度與結算付款審核;
。4)指令承包人撤換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施工人員或班組;
(5)竣工驗收;
。6)免除、減輕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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