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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明確責任,恪守信用。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_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shù)額按月利率 ‰計算。
五、還款方式:
1. 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 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 甲方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如有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裁決。(二者只能先其一)
八、乙方已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本次借款額以_______方式全額支付給了甲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簽章)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簽章)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2
甲方:(出質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戶籍所在地)電話:________XX編碼:________
乙方:(質權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XX編碼:________
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事項
1.1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1.2借款期限: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監(jiān)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綜合管理費率:
(1)計費方法:按每個月30天、每年360天計算。
(2)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guī)定的費率215;借款金額215;實際占用天數(shù)。(實際占用天數(shù)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1.4借款利率:(計息方法同上)。
1.5借款期不足____日的,按____日收取有關費用。
1.6甲方將其在營業(yè)部開設的資金賬戶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戶深圳股東賬戶提供給乙方,用于監(jiān)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并進行監(jiān)管。
第二條質物
2.1甲方用作質押的資產是指在上述賬戶內的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證券投資基金、企業(yè)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tǒng)稱證券)。用于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yè)績優(yōu)良、流通股本規(guī)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jiān)管賬戶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
(1)上________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
2.2甲方賬戶內的自有資產市值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萬元資產質押給乙方,質押率為%。甲方并授權乙方對該賬戶進行監(jiān)管,乙方監(jiān)管資產總額為萬元;
(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215;100%。
(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shù)量215;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
2.3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xié)議
2.1款規(guī)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jiān)管資產總值。
第三條借款的償還
3.1甲方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綜合管理費,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欠繳的管理費、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yè)部從甲方資金賬戶代收)
3.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內辦理續(xù)當手續(xù);
3.3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后,借款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yè)部提供的《客戶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同時自行終止;
第四條質權的.行使
4.1甲、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系數(shù)140%,警戒線市值萬元和平倉線系數(shù)120%,平倉線市值萬元;
(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215;140%
(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215;120%
4.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但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處分質押物并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股東卡復印件等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并對監(jiān)管賬戶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致監(jiān)管賬戶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監(jiān)管賬戶內的監(jiān)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于下個交易日向監(jiān)管賬戶增加資金或股票,避免使監(jiān)管資金總額少于警戒線市值。
(2)如乙方不及時補足資金或股票,致使監(jiān)管資產總額低于平倉線市值時,視同甲方已授權乙方于此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全部監(jiān)管資產,并可以把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順延,直至監(jiān)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3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辦理續(xù)當手續(xù)也未歸還借款本、息、費,乙方可于5個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其監(jiān)管資產,并可以把平倉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則依次順延,直至監(jiān)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不少于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4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jiān)管賬戶支取和轉出超出監(jiān)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產總額以內的資金。
4.5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托管手續(xù),也不能辦理掛失凍結監(jiān)管賬戶。
4.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7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huán)境發(fā)生變換而影響到業(yè)務的繼續(xù)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與乙方協(xié)商解除合作關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未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納綜合管理費,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據(jù)本熱門合同樣書.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
5.2借款合同期滿,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乙方辦理續(xù)當手續(xù),乙方可依據(jù)本熱門合同樣書.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jù)當期內的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shù),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
5.3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質物合法性、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與
第三者發(fā)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其他條款
6.1質押物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
6.2甲、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后,分別向證券營業(yè)部提供《客戶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節(jié)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6.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
6.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市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
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3
抵押權人: 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郵碼: 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___
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郵碼: 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 ____________郵碼: 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
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 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 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 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 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 ‰,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jù)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yè)(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 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鰴嗔Χ鍪墼摲慨a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 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shù)盅簷嗳艘虻盅喝瞬宦男猩鲜鍪乱说膿p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shù)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yè)執(zhí)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xié)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的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xiàn)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shù)。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4
合同編號:
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借款人: 營業(yè)執(zhí)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保證人: 營業(yè)執(zhí)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范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jù)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jù)為準。
借據(jù)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利息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jù)不一致的,以借據(jù)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于或者遲于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占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違法活動。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xiàn)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 開戶銀行: 卡號: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jù)。
4.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 還款方式
5.1合同各方協(xié)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
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jù)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5.3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第六條: 保證
6.1保證人自愿就保證范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 物的擔保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并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登記。
7.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 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第九條: 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9.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出借人于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 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10.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并愿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2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監(jiān)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xié)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jiān)督并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tài)經營數(shù)據(jù)信息。
10.3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材料,并確認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
10.4借款人愿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后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咨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等所有費用。
10.5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lián)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yè)、歇業(yè)、解散等行為。
10.6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yè)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7借款人、保證人如發(fā)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zhí)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8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9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出借人的責任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據(jù)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3.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后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采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
第十四條: 轉讓
14.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并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 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審核、項目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后監(jiān)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托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xié)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xié)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17.4本合同簽訂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他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jù)、還款計劃書、展期協(xié)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9.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鄭重承諾: 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愿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并不為法院強制執(zhí)行設置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xié)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xié)商,并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正式的政府間借款合同5
甲方(貸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向甲方借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 。
二、借款利率____月利率 %,利息總額 元;每 為一結息期,每結息期內須付清當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因國家利率的調解而調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當日清償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須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為確保資金安全,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共管帳戶結算借款本息。 甲方賬戶名: 乙方賬戶名: 賬 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上述借款用于 ,并承諾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約定還本付息并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催繳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及時提供資金的義務。
3、甲方有權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監(jiān)督檢查。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信息及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真實信息或法人單位的真實情況。
4、甲方承諾其對出借資金為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由甲方對違約或損害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收取借款及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的義務。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違約的,甲方為實現(xiàn)本合同約定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等必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披露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信息,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配合甲方的調查、檢查、審查。
6、當發(fā)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單位)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fā)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四條 擔保
1、丙方作為擔保人,自愿為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擔保方式及權利義務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擔保事宜另行簽訂擔保合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為: 編號為 的《 》,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3、本條約定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第六條 爭議事項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市民間融資登記服務中心執(zhí)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 經辦人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共有權人(簽章):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共有權人(簽章):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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