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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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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報告1
近年來,縣文物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省文物保護條例》,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完善各項文物保護措施,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F(xiàn)將我縣文物保護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縣文物工作基本情況
縣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縣位于南部,總面積為2993平方公里。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建縣至今2200多年,東晉以來,縣治州城,為歷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中心。全縣設19個鄉(xiāng)鎮(zhèn)276個行政村,人口64萬?h在中國革命有著重要的地位,特別是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zhàn)爭時期,縣是中國革命根據(jù)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長期的歷史演變和革命斗爭中,留下了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和革命文物,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豐厚,是名副其實的文物大縣?h紅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態(tài)文化齊放,是“世界客家搖籃、休閑養(yǎng)生福地”。
1、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總量較大
我縣境內已普查出不可移動文物474處,有各級已公布保護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49處;其中,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大寶光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1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3處;市級文物登記保護單位4處。第二次國內革命戰(zhàn)爭留下的革命舊址、舊居、故居24處。
2、館藏珍貴文物種類繁多
館藏文物有1306件:其中,國家一級文物十件,二級文物20組件,三級文物261件,一般文物1024件,收集展覽展示的客家文物達20000余件。
3、文物保護機構
縣文廣局為縣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有客家博物院和縣博物館兩個文保單位?图也┪镌菏侨嬲故究图椅幕、研究客家文化、陳列客家文物的博物館;縣博物館是管理保護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和館藏文物的文保單位。
二、全縣文物保護工作主要成效
1、廣泛宣傳,努力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為動員全社會的支持,參與文物保護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廣泛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傳文物保護活動,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執(zhí)法督查宣傳月”和“5·18國際博物館日”,在城鄉(xiāng)主要道路懸掛宣傳橫幅,向行人發(fā)放有關文物保護資料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全民文物保護意識。
2、完善措施,確保文物保護單位安全
(1)加強領導,健全文物保護網(wǎng)絡體系。成立縣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相關責任,切實履行相關職責,組建文物保護自愿者隊伍,在全縣了形成完善縣、鄉(xiāng)、村三級文物保護網(wǎng)絡體系,從未發(fā)生一起文物安全責任事故。
(2)劃定保護范圍。全縣所有保護單位都劃定了保護范圍及確定了建設控制地帶。
(3)落實文物安全責任。每年都與文物所在單位簽訂文物安全責狀,明確各級職責,落實安全責任。
(4)開展安全巡查。組成專門人員,對全縣的各級文物保護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文物保護安全巡查。
。5)建立文物保護檔案。對全縣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四有”檔案管理,內容涉及地理位置,歷史沿革,保護現(xiàn)狀,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
3、爭取資金,加大文物保護設計維修力度
。1)完成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設計方案。中央財政投入20萬元,用于國保大寶光塔的維護設計;縣級投入37萬元用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設計方案;完成了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規(guī)劃設計方案。
。2)加快文物維修保護力度。近年來,累計投入300多萬元用于文物單位的維修保護。其中省級保護單位白鷺恢烈公祠、夏府應元公祠、佩玉堂、王太夫人祠已完成維修保護工程,并對全縣文保單位進行了安全性維護。
。3)加強歷史文物的保護力度。切實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南等中央蘇區(qū)振興發(fā)展的若干意見》,全縣調查24處革命歷史舊址舊居,完善維修規(guī)劃設計,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及經(jīng)費加快蘇區(qū)革命歷史舊址舊居的保護利用。
4、開展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
(1)我縣文物普查隊員歷時2年多,完成了全縣19個鄉(xiāng)鎮(zhèn),276個行政村的實地調查,全縣共普查不可移動文物474處;其中:石窟、石刻7處,古建筑359處,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77處,古墓葬21處,古遺址9處,其它1處。
(2)對已登記的所有不可移動文物點,建立了電子文檔,并配以文字、圖片、照片等內容說明,進一步理清了我縣的歷史文脈,全面掌握了全縣范圍內不可移動文物的數(shù)量、分布、特征、保存現(xiàn)狀、環(huán)境情況等基礎情況,還為更準確判斷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形勢,科學制定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fā)展規(guī)劃提供了科學依據(jù)。
。3)加大普查成果的轉化。公布一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永固樓為國保,申報福神廟等4處為省保單位,公布縣保單位22處。縣投入經(jīng)費對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進行編發(fā)手冊及紙質文檔。
5、加強文物執(zhí)法,規(guī)范文物保護秩序
(1)加強了對危害文保單位的執(zhí)法力度。對文化古村亂搭亂建、侵占文保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了專項執(zhí)法。堅決落實《文物保護法》和《省文物保護條例》。
。2)加強對文物市場的監(jiān)督檢查。不定期地對文物、古玩市場進行檢查,監(jiān)督規(guī)范文物經(jīng)營行為。
。3)加強文物執(zhí)法培訓。組織人員參加全國文物執(zhí)法培訓,提升執(zhí)法水平。
6、切實加強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保護利用工作
(1)積極申報白鷺古村為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爭取資金用于保護維修,申報湖江夏府古村為省歷史文化名村,兩個古村都修編并公布了保護規(guī)劃。
。2)積極開展中國傳統(tǒng)村落調查申報,申報白鷺村列入第一批中國傳統(tǒng)村落名錄,夏府古村、田村古村為預選村落。
三、存在的問題
1、文物保護工作的經(jīng)費投入嚴重不足。有些文物保護單位因為沒有經(jīng)費維修,面臨倒塌滅失的境地。
2、文物專業(yè)隊伍不健全。全縣沒有文博專業(yè)高級職稱人員,中級職稱人員只有9個,文物管理研究保護工作與文物大縣有相當大的差距。
3、公民文物保護的意識較淡薄。新農村建設、土坯房改造、舊城改造中對有歷史價值的古民居、古建筑、古道路、古池塘亂拆亂挖亂填現(xiàn)象嚴重,古樹古塘古建筑損失不少。
4、文物執(zhí)法力度不強。由于隊伍不健全,文物市場經(jīng)營不規(guī)范,破壞、販賣文物的違法行為不在少數(shù)。
四、建議
1、切實加大對文物保護經(jīng)費的投入。省級財政要有計劃、較全面地分配文物保護經(jīng)費,既要對省級文物保護的經(jīng)費投入,也要對縣級文物保護加大投入。
2、加大對人員的培訓及引進。要加大對文保單位現(xiàn)有人員的培訓,提升業(yè)務素質;要引進一批文博專業(yè)人員充實隊伍。
3、加大文物安全的行政執(zhí)法。要建立一支文物保護執(zhí)法隊伍,整合成文化綜合執(zhí)法大隊,加強統(tǒng)一執(zhí)法。
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報告2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文物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利用縣域優(yōu)厚特色的人文資源大力發(fā)展文化旅游產業(yè),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方針,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出臺相關優(yōu)惠政策,將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與“美麗鄉(xiāng)村”建設和國保單位保護利用工作有機結合,共同促進。為發(fā)展新型產業(yè),助推縣域產業(yè)轉型,積極解決百姓就業(yè),合理優(yōu)化鄉(xiāng)村環(huán)境,早日建設美麗陽城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積極爭取國家、省市項目和資金,對國保單位本體進行修繕,周邊環(huán)境進行治理。
一是爭取國家資金2400余萬元,對潤城東岳廟、郭峪西院、上莊元代民居本體進行了全面修繕;對海會寺、潤城東岳廟、下交湯帝廟進行了周邊環(huán)境治理;完成了郭峪古建筑群、砥洎城一起修繕和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的地質勘探、維修方案編制、專家評審及逐級申報工作;完成了郭峪古建筑群、砥洎城、海會寺、潤城東岳廟四處國保單位保護規(guī)劃的前期勘測工作。二是爭取國家資金7099萬元,用于砥洎城、郭峪古建筑群第一期保護修繕、開福寺大殿、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的修繕工作。目前完成砥洎城一期任務的45%,完成海會寺及部分院落的雙塔搭架和相關系列前期工作,完成郭峪古建筑群一期修繕任務的35%以及景陽門處的搶險工作。三是爭取到省、市文物保護資金523.5萬元用于皇城、上莊、安陽、屯城、洪上等地的文物保護修繕和環(huán)境治理。四是完成了政府投資的文物保護項目,分別對:舊縣衙、東關春秋閣、澤城湯帝廟、上莊元代民居等多處文物建筑進行了全面修繕;編制完成了南安陽潘家莊園、上伏趙家大院、郭峪王重新、王維時宅院、上莊元代民居等30余處院落的`保護修繕方案;完成了郭峪景陽街、上莊中街、潤城三門街、澤城湯帝廟周邊環(huán)境整治方案設計。
二、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工作。
一是制定出臺了《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實施方案》,編制完成了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保護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在鳳城、北留、潤城三個鄉(xiāng)(鎮(zhèn))的五個村落中選擇了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帶動能力強的部分院落進行試點。
二是出臺了《打造古堡民居第一縣古民居本體修繕及小周邊環(huán)境治理財政補貼辦法》,政府資金的投入充分發(fā)揮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社會資金2000余萬元投入到試點工作中。
三是因地制宜,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工作。
。1)成立了陽城中莊、上伏、南安陽等6處文物保護中心,中心負責人由各村的書記、村長兼任,為開展打造古堡民居試點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
。2)實施了古民居產權試點,對私有古民居產權進行置換時而產生的資金嚴重短缺問題;
。3)為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在每一處確定2名文物局人員,負責掌握進度,解決問題,監(jiān)督質量和進度。同時,實行了“工作在基層,服務在一線,問題在現(xiàn)場解決”的管理體制,為縣域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趟出了一條可行之路。
目前,已對40余個古民居院落的550間房屋實施了保護修繕;對修繕好的古民居周邊進行了環(huán)境治理;拆除影響文物建筑風貌的非文物建筑490余間;鋪墁進入古民居的道路13000余平方米;在進入古民居道路的沿線兩側設置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標牌標識,部分古民居內還進行了文化內涵展示。2013年至今,縣政府投入全縣文物保護和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一縣”資金2800余萬元。
三、全面落實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
“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納入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這是國家對加強和改善文物保護工作的一項基本要求。近年來,我局積極落實“五納入”工作,以政府名義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文物保護工作領導組,完善了縣、鄉(xiāng)、村三級文物保護網(wǎng)絡,明確了職責,強化了要求。每年與各鄉(xiāng)(鎮(zhèn))簽訂一次《文物保護責任書》,并作為年度考核內容,把文物保護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同時,對我縣107個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都配備了文物保護員,每年對他們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堅決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在城鄉(xiāng)建設開發(fā)過程中必須先進行文物勘探,切實保證文物安全!拔寮{入”工作的全面落實,為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不斷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力度,嚴厲打擊文物。
犯罪文物保護的宣傳是文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局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及文物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5.18”博物館日、中國文化遺產日和文化下鄉(xiāng)、重大節(jié)日、傳統(tǒng)廟會等活動,在電視臺、報紙、政府官網(wǎng)以及采用版面、條幅、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市民宣傳文物保護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通過這些宣傳活動,文物保護意識逐漸深入人心,為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
定期對縣域內的各級文保單位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尤其是“五一”、“十一”之前對文物對外開放單位實施安全督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要求限期整改。2014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37份,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同時,與縣公安部門長期聯(lián)合執(zhí)法,堅持主動打擊、主動治理、主動防控,時刻保持對打擊文物犯罪行為的高壓態(tài)勢,進一步促進了我縣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五、實施優(yōu)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使文物資源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jīng)濟效益。
為使縣域文物資源能夠在“3+1”大旅游格局和陽城轉型跨越中發(fā)揮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jīng)濟效益。縣政府實施有效措施,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1.8億元投入縣域內的文物保護與利用工作中,特別是在皇城、郭峪、海會寺、上莊、安陽等地,實現(xiàn)了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經(jīng)濟發(fā)展的“兩利”目標,2014年縣域人文景點共接待游客238萬人次,門票收入1.27億元,綜合收入12億元,解決農民就業(yè)3000余人,產生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jīng)濟效益。
六、全力實施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自2013年啟動,縣政府成立了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了相關工作會議,統(tǒng)籌安排部署了有關工作。2013年對全縣國有單位文物收藏情況進行摸底統(tǒng)計匯總。2014年6月起,普查工作進入第二階段,對博物館館藏文物進行分類、清洗,并對各類文物進行了精確測量、編碼核對、數(shù)碼拍照、登記等。目前,完成登記入賬文物1334組,共計文物5000件;上傳在線文物400余組,目前上傳工作仍在繼續(xù)。順利的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完成數(shù)量與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位居全市第一。
七、近年來獲得的榮譽。
我縣多次被授予“全省文物工作先進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調查階段先進縣”、“全省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先進縣”;我局多次被山西省委宣傳部、省文物局、市旅游文物局、陽城縣委、縣政府授予“文物工作先進單位”、“文物保護先進集體”、“田園城市美麗鄉(xiāng)村先進集體”、“文物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黨組織”、“定點幫扶紅旗單位”、“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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