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是國際奧林匹克日的由來
奧林匹克運動會(希臘語:Ολυμπιακοί Αγώνες;法語:Jeux olympiques;英語:Olympic Games)簡稱“奧運會”,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的世界規(guī)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會,每四年一屆,會期不超過16日,分為夏季奧運會(奧運會)、夏季殘奧會、冬季奧運會(冬奧會)、冬季殘奧會、夏季青年奧運會(青奧會)和冬季青年奧運會。奧運會是各個國家用運動交流各國文化,以及切磋體育技能,其目的是為了鼓勵人民的運動精神。目前是世界上影響力最大的體育盛事。
奧林匹克日的成立日期
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召開的國際體育代表大會上成立。發(fā)起人是法國的教育家皮埃爾·顧拜旦男爵。簡稱國際奧委會。
奧林匹克日的宗旨
據(jù)《奧林匹克憲章》,在全世界的范圍內(nèi)領(lǐng)導(dǎo)奧林匹克運動健康地發(fā)展;鼓勵組織和發(fā)展體育運動和體育比賽;保證奧運會的正常舉行;鼓勵青年參加體育活動并從中受到教育,為建立一個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而作出貢獻。奧林匹克的口號是:“更快,更高,更強”。
國際奧林匹克日的創(chuàng)立意義
規(guī)模日益壯大的全球盛會
過去20年中,世界各地舉行的“奧林匹克日長跑”已成為國際奧林匹克日的重要活動。1987年首屆紀(jì)念日時僅有45個國家奧委會參與其中,當(dāng)前參與這一活動的國家奧委會已接近200個,而且,許多非洲國家的奧委會也參與其中,這充分證明了此項活動的全球吸引力。
奧林匹克日長跑活動的成功舉辦得益于麥當(dāng)勞公司的大力支持,該公司于2003年成為此項活動的全球合作伙伴。
提高、學(xué)習(xí)和發(fā)現(xiàn)
現(xiàn)在,奧林匹克日已不再是一項簡單的體育活動。各國奧委會圍繞“提高”、“學(xué)習(xí)”和“發(fā)現(xiàn)”三大綱領(lǐng),積極開展各類體育、文化和教育活動。部分國家甚至將這一活動列入學(xué)校課程,許多國家奧委會還將音樂會和展覽等形式引入紀(jì)念日的慶;顒赢(dāng)中。各國奧委會近期舉辦的活動包括:青少年與頂級運動員的見面交流會、設(shè)立新網(wǎng)站,引導(dǎo)居民參與社區(qū)活動等內(nèi)容。
歷任國際奧委會主席
1894年至1896年:澤·維凱拉斯(希臘);
1896年至1925年:皮埃爾·德·顧拜旦(法國);
1925年至1942年:亨·德·巴耶-拉圖爾(比利時);
1942年至1952年:西·埃德斯特隆(瑞典)
1942年至1946年任臨時主席,1946年至1952年任主席;
1952年至1972年:艾·布倫戴奇(美國);
1972年至1980年:米·莫·基拉寧(愛爾蘭);
1980年至2001年7月:胡·安·薩馬蘭奇(西班牙);
2001年7月起:雅克·羅格(比利時)
奧林匹克憲章
《奧林匹克憲章》,亦稱奧林匹克章程或規(guī)則,是國際奧委會為奧林匹克運動發(fā)展而制訂的.總章程。第一部章程的倡議和制訂者是顧拜旦。1894年6月在巴黎國際體育會議上正式通過。主要內(nèi)容是奧林匹克運動基本宗旨、原則、以及舉行奧運會的有關(guān)事宜。數(shù)十年來,曾多次修改、補充,但由顧拜旦制訂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未變。
奧林匹克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亦稱奧林匹克座右銘或口號,系奧林匹克運動宗旨之一。格言"更快、更高、更強" (Citius,Altius,Fortius),是顧拜旦一位密友迪東(Henri martin Didon)于1895年提出的。他將這句話刻在他所辦學(xué)校的門楣上。顧拜旦對此頗為贊嘆,經(jīng)他提議,1913年獲國際奧委會正式批準(zhǔn),將它定為奧林匹克格言。1920年它又成為奧林匹克標(biāo)志的一部分。此外,也有把"體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參加,不是勝利"作為格言的。
奧林匹克會旗
國際奧委會有自己的會旗。旗為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huán),即我們所說的奧林匹克環(huán)。環(huán)的顏色自左至右為藍(lán)、黃、黑、綠、紅(也可用單色繪制)系顧拜旦以它們能概括各會員國國旗的顏色而選定,但以后對這五種顏色又有其他解釋。1979年國際奧委會出版的《奧林匹克評論》(第四十期)強調(diào),會旗和五個環(huán)的含義是,象征五大洲的團結(jié),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見。
國際奧委會會旗系1913年根據(jù)顧拜旦的構(gòu)思而設(shè)計制作的。
1914年為慶,F(xiàn)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fù)20周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衛(wèi)普奧運會時,比利時國家奧委會繡了同樣一面錦旗在當(dāng)屆奧運會上使用。運動會后,比利時將它贈給了國際奧委會并成為國際奧委會正式會旗。歷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由上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主席再將旗遞交當(dāng)屆主辦城市的市長。然后將旗幟保存在市府大樓四年再送交下屆主辦城市。當(dāng)屆奧運會升在運動會主會場上空的旗幟是一面代用品。
根據(jù)《奧林匹克憲章》規(guī)定,"奧林匹克五環(huán)"是奧林匹克運動的象征,是國際奧委會的專用標(biāo)志,未經(jīng)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于廣告或其他商業(yè)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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